青少年研究中心

“未成年人社会性教育研究”中芬专家交流研讨会在京召开

发表日期:2018-06-26作者:编辑:中国青少年研究中心出处:

 

2018年6月10日,“未成年人社会性教育研究”中芬专家交流研讨会在中国青少年研究中心召开。本次研讨会由中国青少年研究中心主办,由党委书记路琦主持。参会人员包括Harju学校校长Marju Markkanen, Karston学校校长Tiina Martiinen,芬中创新与教育协会副会长樊天新,中国青少年研究中心少年儿童研究所所长孙宏艳研究员,中国青少年研究中心青少年法律研究所所长郭开元副研究员,中国青少年研究中心科研应用部副主任曹萍,中国青少年研究中心青运史档案馆陈卫东副研究员,北京教育科学研究院秦廷国副研究员,中国农业大学附属中学原党委书记国敬华,中国教育协会工读教育分会副秘书长刘燕,中国青少年研究中心青少年法律研究所张晓冰博士,翻译员荆鸿。

研讨会开始后,主持人路琦对与会人员及主题做了简短介绍,强调了未成年人社会性教育、借鉴芬兰教育经验的重要性。研讨会的第二部分是主题发言,与会人员分别从不同角度阐述了未成年人社会性教育问题。樊天新关注了芬中教育研究,包括芬兰现象教学法、芬兰自然与健康教育、芬兰校园欺凌三个方面。Marju Markkanen则重点分析了芬兰校园欺凌的项目KiVa,注重与孩子、家长的沟通,通过角色扮演让孩子体验欺凌与被欺凌的感觉。Tiina Martiinen分享了芬兰自然教育,如何在实践与真实体验中学习、培养孩子的动手能力、运动能力、社交能力、合作精神、个性发展等等。孙宏艳介绍了少儿所自2005年以来进行的中日美韩四国高中生研究,希望未来有机会与芬兰做类似的比较研究。秦廷国提出中国也非常重视校园欺凌现象,出台了相关文件。曹萍分享了青研中心的家庭教育指导师培训,未来打算借鉴体验式教学,结合中国特色,以强健体魄开阔眼界为主题来培训。国敬华提出芬兰教育与中国老子道德经是相一致的,孔子也主张在游学中教育学生。郭开元指出校园欺凌、暴力是法律所非常关注的课题,但是中国与芬兰的概念界定存在区别,同时分析了法律所与巴西合作过的课题,希翼未来能与芬兰进行相关合作研究。陈卫东认为芬兰教育具有完整的体系,对我们的课题研究有很大的启示。刘燕指出希望更多借鉴芬兰教育模式,让中国未成年人社会性教育变得更好。

研讨会第三部分是总结发言,党委书记路琦对本次研讨会的主题和讨论内容给予了高度评价,认为该主题贴合现实,专家们之间的交流兼具深度和广度,因此具有重要的价值。同时,路琦指出校园欺凌是世界各国都存在的社会现象,KiVA项目对我国防校园欺凌有很大的借鉴意义,此外国内也有涉及自然教育课程,但是并未作为核心课程贯穿孩子教育全过程,未来应该推动通过自然教育促进孩子们对学科的兴趣,从而培养他们的深入探究意识和创新能力。

研讨会结束后,中芬专家互相交换礼物并合影留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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