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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青少年违法犯罪预防工作的模式研究(3):依托专职社工开展工作——社区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模式一

发表日期:2009-05-15作者:编辑:system出处:

 

这种模式首先在我国上海市试点并取得初步成效。目前依托专职社工开展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在上海市已有了较大发展,成为一种比较成熟的工作模式。近年来,上海市从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出发,在大量调查研究的基础上,积极探索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的新思路,构建适应城市发展需要的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体系。上海市在政府主导下,积极转变政府职能,培育社团,通过专业社工深入街道社区开展青少年的教育、管理和服务工作,取得了良好效果,探索出了一套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的社会化工作模式。目前,上海市已经建立起一支专门化、专业化的青少年事务工作社工队伍。这支队伍在实施“青少年违法犯罪社区预防计划”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这种工作模式的主要做法是:“政府主导推动,社团自主运作,社会多方参与”。所谓“政府主导推动”,就是政府在整个体系建设中起主导作用。政府在前期的推动、投入和建设中发挥着主导的作用。它明确了政府应该承担的责任。所谓“社团自主运作”,就是政府不亲自去做这方面的事情,而是委托给作为社会中介机构的社团来做。社团是在民政部门登记注册的、民办非企业性质的社团,是非赢利社会组织。现在对社团这样的组织的流行说法是“NGO”(非政府组织)。这样的社团是独立运作的实体,是一种社会中介机构。上海的目标是让这样的社团今后成为独立运作的专业化实体。在上海,今后可能有大量的社会中介组织去承担社会公共服务。所谓“社会多方参与”,就是要动员更多的人、财、物,整合社会资源,为预防体系建设提供更多更优质的资源。“社会多方参与”能保证大量的政府之外的资金、捐赠和大量的志愿者进入这个领域。社会的参与能起到放大资源效益的作用,一方面能够调动社会各个方面的积极性去完成公共事务;另一方面可以放大政府的投入,比如政府投入100,社会再增加50,就变成了150了。

在“政府主导”方面,上海市成立了三个专门针对青少年违法犯罪高危群体的事务办公室,即:针对涉毒人员的禁毒委员会办公室,针对刑释解教人员的社区矫正办公室,针对社区青少年的社区青少年事务办公室。这三个办公室都是在20038月正式批准成立,属于政府性质。三个办公室都是副局级单位,每个办公室配有20个公务员编制。禁毒委员会办公室和社区矫正办公室都设在上海市司法局,社区青少年事务办公室设在上海市团市委。这三个办公室的主要任务是相互配合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代表政府购买社团服务,并指导和管理社团,促进社工队伍的建设与发展。

在成立专门办公室的同时,上海市先后建立与之相对应的社团。与禁毒委员会办公室对应的是上海自强社会服务总社,与社区矫正办公室对应的是上海新航社区服务总社,与社区青少年事务办公室对应的是上海市阳光社区青少年事务中心。

社团的成立与专职社工队伍的组建是密不可分的。专职社工的工作对象是特殊的青少年群体,社工队伍的建立应与此相适应。上海市依据青少年群体的实际情况,按照1:150的比例(一个专职社工的工作对象大约为150名青少年),通过向社会公开招聘,并经过一定培训,初步组建起了一支专业化的社工队伍。20038月,上海市在徐汇、卢湾、闸北、浦东四个试点区向社会公开招聘了首批专职社工。在首批招聘中,三个社团总共招收431名社工。20046月,上海市再次向社会公开招聘专职社工。此次招聘的基本条件是大专以上学历,本市户口,愿意从事社工工作,计划招聘800人左右。在这次公开招聘活动中,有2600多人报名,显示了社工开始被社会认可。在本次招聘中,青少年事务社工队伍得到了扩大,新招用了388人,加上原来四个试点区的140多名社工,目前上海一共有520多名青少年事务社工。通过这次招聘,社工队伍的人员整体素质有了进一步提高,35岁以下的占到近70%,其中25岁以下的本专科大学毕业生不少。到2006年,上海市自强社团、新航社团和阳光中心的专职社工大约有1300多人(阳光中心的社工人数最多,有500多人,自强和新航两个社团一共有800多人)。

在“社团自主运作”方面,主要是各个社团根据自身特点实施“社团成长计划”。该计划的要点是:争取政府的支持,吸引社会各界的广泛参与;建立三种有效的工作机制:一是灵活的用人机制:让每个社工到一线去锻炼,促进人员的流动;二是有效的沟通机制:上海市的19个区县都有社工在开展工作,通过定期的召开19个区县的站长会议,搭建一个业务沟通的平台,每周沟通;三是建立切实的社工利益保证机制和激励机制:一是完善社工的基本保障,在保证社工基本收入的前提下,依靠各区县的支持,以及社团的自筹资金,提升社工的收入;二是形成激励机制,社工很多都是年轻人,投身于这个事业,需要不断的对他们进行鼓励。

青少年事务社会工作者的工作方法主要有三种:个案工作法、小组工作法和社区工作法。这三种方法体现了社工工作的专业性特点。

 

稿件来源:《中国城市社区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模式研究报告》,法律出版社, 2005年出版。

作者:鞠青、陈卫东、陈晨、董颖、薛静

摘编:陈卫东

责任编辑:郭开元

(中国青少年研究中心青少年法律研究所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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