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酷”文化

发表日期:2004-02-13作者:田方萌编辑:system出处:

解读“酷”文化

 

田方萌

 

 

 

“好酷噢!”——第一次听到“酷”被用作形容词,还是笔者在上高一的时候,当时心里就哆嗦了一下。也难怪,“酷”的英文本意就是“凉”。

 

 


 

追溯“酷”的源头

 

“酷”这一词汇,在中国内地城市青年中的普遍流行,大概不会早于1995年。它照旧从得风气之先的港台传过来。据说同年台湾女作家席娟在她的小说《那个男人有点酷》中,率先使用了这个词,而它又来自一部流行台湾的日本电视剧。

再往前追溯,漂洋过海,飞越太平洋之后,我们在美利坚找到了它的英文词根COOL。至于“酷”在那里的历史有多长,那里的年轻人什么时候开始“耍酷”,新近看到的一本小册子《酷天下》,该书为我们描述了“酷”的完整历史,从中找到有关问题的答案。

令人惊讶的是,“酷”的历史比我们想象的要久远得多。先锋而前卫的“酷”文化不断花样翻新,在西方已经流行了至少半个世纪。据该书作者考证,“酷”起源于古老的非洲大陆,随着奴隶贸易一同进口到美洲。二战后,“酷”才真正在流行文化中占有一席之地。它一路高歌猛进,不断扬弃自身的形态,在20世纪50年代是爵士乐俱乐部,60年代是嬉皮士的反文化运动,70年代则是朋克的天下,到了80、90年代,“酷”作为流行文化的一支开始与商业资本结合,并完成了它的全球化进程。

“酷”的表象让人看上去眼花缭乱。解读一种服饰或艺术是否属于“酷”的流行符码,需要专门的时尚知识,更需要文化社会学的专题研究。该书讲述的“李牌牛仔裤的故事”是其中的经典案例。在表象之内,“酷”具有深层的文化意义。

 

作为弱势文化的“酷”

 

从起源看,“酷”首先是一种社会弱势群体采用的防卫姿态,进而发展为一种“弱势文化”。这似乎与人们今天的印象迥异,因为现实中总有很多有钱有势的主儿显得更“酷”。

《酷天下》一书作者认为,“酷”曾经是弱势群体和叛逆者(奴隶、囚犯、政治异议者)持有的态度。对这些人来说,公开的对抗态度会招致惩罚,所以适当的策略是把它藏在疏离态度之后,对权威憎而远之。在奴隶制的日子里,“酷”是一种求生的防卫心理,用来对抗不停的剥削和歧视。它以嘲讽和冷漠的态度帮助奴隶承受监工的辱骂和欺侮,以免奴隶的郁闷或狂怒。美国黑奴在同白人主子讲话时显得极其低声下气,实质却使用了暗讽式的“欺骗性”的语言。奴颜婢膝的姿态背后暗含着对白人的轻蔑与愤怒,黑奴们通过“酷”的姿态保持正直和尊严。直到20世纪早期,演奏爵士乐的黑人乐手还会利用“酷”,抵挡他们在白人主导的娱乐业中遭受的歧视。

至于为什么“酷”为弱势者所采用,该书作者以细腻的笔触,从个体心理的角度考察了“酷”的内含,为我们做出了条分缕析。此书开篇就给出了“酷”的粗略定义:“个人或小群体为了向权威——父母、老师、警察等等——表示反抗而采取的对立态度”。从这一定义出发,酷的核心人格特征是三位一体的组合:自恋、疏离和享乐。自恋是对自身过分的崇拜,个体借助自恋在压抑沉闷的环境中建立了自尊和自信。这种自恋最容易通过时装和饰物等“酷”的外化形式而获得,人们的确可以通过改头换面而顾盼自雄。疏离的态度则通过表现相反的感情,来隐藏自己真实感受。“噢,是吗?”轻巧的一句回应语掩盖了自己对问题的关注或无知。这是为什么学校里的捣蛋鬼在面对老师责骂时,总表现出一副漫不经心、安之若素的样子。“酷”的享乐主义是针对禁欲的清教道德的反动,它倾向于世俗的、冒险的、甚至纵欲的快乐,总是和一些高消费场所联系在一起。

对于经常保持“酷”的姿态的人而言,“酷”具有保持别人对自己的尊重,而使内心免受伤害的功能。弱势群体常常遭到主流文化的排斥,或者在主流的评价标准中处于边缘地位。他们为获得尊严,不得不对主流文化采取离经叛道的态度。他们相信主流道德并不合理,更不适用自身。自建小群体中另类的标准可以使他们独立于主流,另外获得生存和交往的空间。由于“酷”具有心理防卫的功能,它首先被弱势群体所采用也就不足为奇。“我很酷”意味着“我玩得转”。但是,在一个高度竞争的社会,“酷”的态度并不能解决问题。从某种层面上看,“酷”似乎是竞争的对立面——无动于衷、泰然自若,这往往掩盖了本质上逃避竞争的消极心理。

20世纪50年代,“酷”借助知识分子和艺术家的力量渗入流行文化。60年代的中产阶级嬉皮士白人也采取了“酷”的立场,但其动机与黑人并不相同。在他们看来,“酷”是一个离经叛道的姿态。资本主义虽然没有把他们拒之门外,嬉皮士们仍然决定与富裕生活决绝,去寻求更加平等和真诚的价值,他们已经为“酷”蒙上了一层理想主义的色彩。反文化运动进口了形形色色的信仰,其共同点是“对民主的、资产阶级的、新教徒的、白人的、盎格鲁·撒克逊人的价值观具有惊人的挑衅”。从这一点看,“酷”并不一定是资本主义的意识形态。但是,下文我们会看到,它最终与资本主义妥协了。资本主义不仅提供了商品,同时也提供了同为商品的对商品的批判。今天,商业化的“酷”成了资本主义的主流态度。拥有财富和特权的上流社会也竞相比“酷”,甚至引领了“酷”的潮流,但已与“酷”原初的含义迥异。强势群体并不需要对任何人采取疏离的态度,也就不需要“酷”;但当“酷”成为流行文化时,他们可以看上去比谁都“酷”。就像强势群体不需要以风雅自居,但时风转向,他们也会附庸风雅。这样,“酷”这道民间菜,经过重重渗透,最终摆上了皇帝的餐桌。

 

作为青年亚文化的“酷”

 

“酷”在很大程度上是一种年龄现象、一种青年亚文化,代表着年轻人的价值指向。至少听起来,“酷哥”比“款哥”更有魅力,而“酷爸爸”却不如“富爸爸”更实惠。说它是亚文化,是因为真正的“酷”几乎永远不可能成为主流。这并非是因为正在“酷”的一群人没有成为主流的可能,而是因为当他们成为主流之后,他们也就不再“酷”了——“酷”的内在诉求本身包含着对另类的认同。早熟的下一代青年急切地渴望成长起来,他们用更前卫的方式来注解“酷”,同时完成对曾经“酷”过的前辈的颠覆。

在家庭和学校等社会组织中,相对于家长和老师,孩子们属于弱势群体。师长们可能对孩子们耍“酷”的姿态不屑一顾,但对孩子们却意义重大:一方面,涉世不深的青少年对社会怀有恐惧和自卑的心理,“酷”可以使他们多少缓解这种情感;另一方面,“酷”又可以使少年人独树一帜,强装老成,在成人社会中获得一种表面的自尊。在欧美许多国家,“酷”成为青少年表达赞许之意的通用词汇。一项语言调查表明,“酷”在青少年中拥有九成的使用率。说“他真酷”,不仅意味着他很好、很棒,还意味着他很出色、很神气、富有魅力。对“酷的一代”而言,做好人不如做“酷人”更有吸引力。

如果“酷”是当代青年文化的表征,为什么在以前的时代并非如此?有研究者指出,两次世界大战之间就可以找到流行文化中“酷”的踪迹,但被人们心中的意识形态信仰抑制住了。然而,“二战”改变了一切,意识形态失去了原先的吸引力,不再成为社会反叛因素的镇定剂。富裕的美国首先裹挟着无拘无束的流行文化,征服了北美和西欧的年轻人,令控制着官方文化的家长们颇感失落。战后的一代人怀疑一切,不再相信关于家庭、体面和习俗的保守的道德观念,也不再相信政治家——“不管在铁幕以东还是在铁幕以西,酷都可以通过个人顿悟,而不是通过集体规定的目标和理想,来寻求求赎。”于是,咖啡厅、“左派”书店、爵士乐俱乐部取代了交响乐和党部,成为文化和政治讨论的场所。“酷”的创始者们逍遥于此,力图摆脱一切意识形态设置的思想藩篱。

“酷”成为战后青年普遍操持的一种文化姿态的另一原因,是英、美国家持续的经济繁荣。20世纪60年代中期,青年人获得了前所未有的经济独立条件,高等教育普及率提高,大众传媒可以在短时间内将资讯传播到世界各地。而在文化意义上最具突破性的则是避孕药的发明——人们终于将性和生育彻底分开,为后来的“性革命”奠定的技术基础。于是,“为工业社会而发展起来的社会规范,突然之间显得专制、多余而且令人压抑了。”

20世纪50年代美国的一些影片还在板起面孔,通过悲天悯人的教师或是牧师,试图将保守陈旧的社会责任感,灌输给在街头长大的“混混们”,但这帮小青年的反应却是“傻×才理这茬呢”。相映成趣,90年代末《大话西游》在中国内地的青少年中风行一时。该片中有一颗“仁慈的心”的唐僧,喋喋不休地教导着叛逆的孙悟空,而被比作“一只苍蝇嗡嗡嗡”。《大话西游》流行的背后,是新一代青少年对师长和成人社会罗嗦说教倍感厌烦的心理。

 

作为消费文化的“酷”

 

战后“酷的一代”采取了消极疏离或积极反抗的态度,来抵制主流意识形态,但精明的商人却通过消费主义将“酷”放到了流水线上,并完成了“酷”的产业化。结果,“酷”变成了一种消费文化。

“酷”天生含有享乐主义的因子,因而与消费主义有着天然的亲和力。它与重视信仰、希望和仁慈的传统基督教美德相对立,与勤奋、节俭和自律的新教美德相冲突,与谦虚节制同甘共苦的劳工至上主义也没有共同之处。而消费主义想要推翻的正是这些价值观念。“酷”文化纵容享乐甚至到了极端的地步——和死亡联系在一起。“酷毙了”经典地表达了这层含义。“酷”经久不衰的代表性行为——吸毒、纵酒、性狂欢都贴近于濒死体验。“酷”的另类和前卫要求让“酷”的青年群体不断变换相关的符号,因此又与时尚难舍难分。“酷”的外化形式,服装、发型、仪式和音乐,构成了一个将同龄人紧密相联的细化市场。广告业也正利用了这一点向年轻人推销商品。正如《酷天下》一书的作者所言:“酷成为‘时髦’的同义词,直通青少年的心灵和钱包。”

“酷”被商业资本利用始于20世纪60年代。战后的经济繁荣拓展了现代工业,鼓励消费以加速资本周转的要求开始有意识地制造消费主义的意识形态。“垮掉的一代”的超然态度虽然并非出于商业考虑,但他们推动的反文化运动却与消费主义不谋而合,促使“酷”转向产业化。《酷天下》一书的总论点即是:现代的“酷”既代表着对新教徒工作伦理的拒斥,也代表着对竞争性消费主义的接纳。作者一语中的:“反文化压根就没有要求工人阶级起来革命,它是在无意中把资本主义领进了新阶段”。或许可以这样说,“酷”天生是反叛的,但却因为它和享乐主义以及流行时尚的关系太过紧密,最终为资本所利用和收编。

于是,在关于“酷”的纷繁复杂的种种花样背后,掌握着经济力量的商人实际上控制着“酷”的决定权。传媒和广告开始奋力鼓吹消费主义的意识形态。报纸上兜售着所谓“酷”的生活方式和价值观念,大批研究时尚的专职写手致力于将商品附着上一层又一层“酷”的油彩。广告业玩弄“酷”的概念已经达到相当高妙的境界,他们不着一字地将“酷”隐含在了声像效果之中(因为说出来就不“酷”了),并隐隐约约地让人联想到性和毒品。

运动产品在20世纪90年代的发达为“酷”的商业化提供了最好的案例。20世纪50年代,美国校园内的体育活动和“酷”根本不沾边,那时学校里的白人青年运动员大多留着平头,他们热爱祖国、积极向上。体育明星则举止保守,言谈谨慎,报酬微薄。60年代,在享乐主义的感召下,黑人体育明星开始炫耀技巧,压制竞争的道德观念逐渐瓦解。80年代,体育中的自强精神切合了自由市场的竞争观念。运动装、跑鞋和棒球帽意味着轻捷有力的“酷”的形象。耐克将品牌与最“酷”的体育明星乔丹联系起来,大作广告。于是,到90年代,体育运动完全被商业异化,一群打篮球的小伙子成为超级明星,受到众多青年顶礼膜拜,而商家则在背后数着大把大把的钞票。

从20世纪50年代至今,“酷”在商业资本的推动下似乎要攻占整个流行文化领域,取得统治地位的话语权力。但是,商业化之后的“酷”还是不是“真正的酷”?法兰克福学派的消费主义批评家们认为,资本主义制造了虚假的需要,通过广告把它们移植到被动的人们心中,使消费变成不可或缺的例行工作,以此保证生产车轮的运转和剩余价值的流动。这样看,受商家鼓动的消费虽然光彩夺目,但实质上受人左右,已经与“酷”的疏离本质相去甚远。《酷天下》一书的作者却认为,尽管“酷”被文化产业和传媒公司利用,成了一种“实施经济权力的美学”,但这不意味着他们创造了“酷”,并以此压迫大众;相反,他们在顾客自身中找到了它。“酷是解放了的消费方式,包含了对于广告目的的批判性认识。”不能说作者的观点没有道理——如果消费者确实肯定自己确实需要什么的话,但至少广告刺激并放大了消费“酷”的欲望。

百事可乐在中国的一首广告歌曲《高兴就好》,集中体现了“酷”的消费主义指向:

 

什么快乐想要幻想,正是青春年少

人生追求无限创造,只要高兴就好

和着时代节奏奔跑,生活是自由自在没烦恼

告诉我该怎么做

可以弹弹琴,可以跳跳舞

趁着高兴就可以尽情创造

我不想生命太潦草,成功的道路我知道

什么叫烦恼,什么叫困挠,我的字典找不到

悲观失望我全不要,一切一切高兴就好

 

短短几句歌词包含了“酷”的三大要素,自恋(正是青春年少)、疏离(我的字典找不到)和享乐主义(只要高兴就好)。广告的背景是涌动着红、蓝色的商标,其意若曰:“喝百事可乐吧,你够酷。”

在美国之外,尤其是发展中国家,“酷”被赋予了另一层含义,即“酷”是出口到全世界的美国流行文化——你只要看看中日韩街上那些把头发染得黄黄的姑娘就知道了。而后殖民主义者也把“酷”看作是美帝国主义文化殖民的象征。《酷天下》一书的作者认为这纯属误解。作者试图说明,同样的现象在许多世纪以来的许多国家内都屡见不鲜,在战后几十年美国“酷”文化明显受到来自欧洲尤其是英国的影响,因此,说“酷”是美国现象并不确切。

应该承认,如果把“酷”看成是一种姿态和心理的话,那种疏离、冷漠、高傲的气质和形象可以在世界很多民族的历史和现实中找到。但这里,后殖民主义者所谈论的“酷”是一种进口消费,以及关于这种消费的意识形态,并未涉及“酷”的精神实质。换句话说,后殖民主义者在发展中国家的语境下,继承了法兰克福学派对消费主义的批判——如果说酷还有“土酷”和“洋酷”之分,后殖民主义者所拒斥的正是“洋酷”。

 

“酷”的应对策略

 

应当说,对于在组织中处于弱势的群体,“酷”是一种较为有效的消极对抗措施。它将反抗隐藏在冷漠的外表下,但又并非离群索居。“酷”的眼神视而不见、扫视众生,内心里却期待着他人的关注。像人类许多种心理状态一样,“酷”在个性张扬与归属认同之间把握着平衡。那些坐在吧台边若无其人地饮酒的摩登女郎,恰恰表现出“酷”的这种姿态。往往有些不明就里的男士会上前搭讪,碰碰运气,结果一个个都败兴而归。其实她们的自我欣赏正是来自这种吸引异性然后又使其挫败的成就感。

日常生活中我们身边总会有一些人采取“酷”的姿态,也许你也是他们中的一位。但要注意,你采取的是“酷”的哪一种文化形态?如果是弱势文化,你所疏离的主流对象是谁?“酷”的方式是不是合适的解决之道?在今天这个更为民主和开放的社会中,也许与强势积极对话更加行之有效。如果是消费文化,每个人都强力追求时尚,应当明确你的经济能力是否能允许你总是能够渲染“酷”的流行色,以及你想通过符号化的“酷”向人们表达什么。小心你已经落入了商家的广告陷阱,心为物役。

至于看上去不那么“酷”的大多数,大可不必为自己不“酷”而烦恼。一种情况是,你不需要“酷”,你的人际关系很和谐,没有必要刻意疏远谁;你很满意自己现在的位置,没有必要打扮得“酷”而标新立异;你已经尽力而且获得一定成绩,并不处在弱势地位。另一种情况是,你觉得自己不够时髦,所以要故作“酷”相,殊不知却由跟风而从俗,反倒失却了“酷”的本意。真正的“酷”,人境由心造,“酷”的情结飘忽其内,而无形于外。

 

 

田方萌:中国人民大学经济学院硕士研究生

 

责任编辑:杨长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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