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几年有关“偶像崇拜”现象的研究及反思

发表日期:2004-03-17作者:潘一禾编辑:system出处:

近几年有关“偶像崇拜”现象

的研究及反思

 

潘一禾

 

 

当代中国青少年的“偶像崇拜”现象不仅是一个较为普遍和将会更加普遍的真实现象,也是一个引起社会各界广泛关注和理论研究兴趣的重要课题。在近3年上百篇的专题研究文章中,有十几次直接相关和间接相关的问卷调查,在此基础上出现了不同学科背景的学者、记者和管理者对这一问题的认识和探讨。另有诸多有关青少年心理和人格成长研究的专著、普及读物、教科书、教学参考书等,也都在论及青少年成长阶段及特点时,涉及过“明星”、“偶像”和“榜样”等问题。有关的研究可归类为如下三类:

——心理学解读。如香港城市大学应用社会科学系岳晓东的研究在一开篇就介绍说:“心理学认为,偶像崇拜是个人对其喜好人物的社会认同和情感依恋。”并以弗洛伊德(Freud)、弗洛姆(From)、埃里克森(Eriksson)等6名著名心理学家的观点为例,说明心理学对“偶像崇拜”现象的解读已经相当丰富和深入。许多心理学知识背景的文章都强调“偶像崇拜”是一种发展性心理行为,并系统分析了青少年“偶像崇拜”的心理原因和心理效应,前者如青少年自我确认的需要、归属的需要、补偿心态和从众心理,后者如激励、调整和充实的正面效果,迷恋、迷信和绝对化等负面效应等。从对策上讲,这类研究文章的建议模式一般是引导青少年“从……向……改变”,如从以人物为核心向以特质为核心、从表层感性崇拜向深层理性敬仰、从幻想式欣赏向实际学习行动转变等。

——教育学(主要是思想政治教育学)的关注。就目前我国的教育管理思路而言,青少年“偶像崇拜”的日益盛行及由此可能带来的问题,基本属于“思想品德”教育问题。因此有许多专职担任学生会和团委工作的管理者和研究者,以及专职教授初、高中和大学中“政治课”或“两课”课程的教员和学者,从思想政治教育的角度,调查和观察了青少年当中普遍存在的“偶像崇拜”现象。同时,1997年第1期的《教育评论》上也刊登了薛晓阳的文章,提出可以将“偶像教育”作为教育理论的新概念。

——应用心理学、社会学调查和各种分析模式的尝试性建立。例如,美国学者(Adams-Price Greene)1990年对美国青年“偶像崇拜”现象的调查发现,青少年对偶像有两种依恋类型:浪漫式依恋(romantic attachment)/认同式依恋(indemnificatory attachment)。前者是希望成为该名人的“恋人”,后者是希望成为该名人那样的人物。香港城市大学应用社会科学系的岳晓东先生,则依照1998年5位学者对香港2500个青少年的调查数据,提出了“偶像崇拜”与“榜样学习”之间,存在着一个理想化与现实化、浪漫化与理性化、绝对化与相对化的六边形差异(岳晓东:《青少年偶像崇拜与榜样学习的异同分析》,《青年研究》,1999年7期)。

 

如果能以更高的追求来回眸和反思这三类研究,我们认为,已有的研究存在三个比较明显的问题或误解:

其一,通行选项过于二元和对立。如偶像与榜样/道德与利益/信念与需要。这种选项在字面上明显造成一项是可取(积极、向上、理性、正确、健康),另一项则反之的暗示。

由于新中国初期至改革开放以前,我国的教育榜样和青少年偶像指向具有相当的一致性和积极性,从而使得保尔·柯察金、雷锋那样的名人在传统教育中发挥了巨大的教育和引导功能。但是随着经济发展、社会变迁和与外界交往的网络化,随着大众媒体和流行文化的地位和作用不断提升,我国的社会文化形态、道德观念和青少年的心理发展趋势都出现了多元化的鲜明特征,传统的“学习榜样”与当下的“流行偶像”的区别日益明显、反差加大:一方面传统的榜样因为远离当代青少年的现实生活而魅力下降;另一方面青少年自行选择的偶像队伍良莠不齐,积极正面的影响和消极负面的影响同时并存。所以,对于二元对立的选项,往往会引起问题的简单化、绝对化和青少年一定的逆反心理。

其二,可能在调查和思考中忽视了以下问题:公开性与私下性/类型归纳与选择多元/青少年与成人的“偶像崇拜”延续性问题。

公开性与私下性,是指我们的青少年不一定在填写问卷时完全地、真实地表达自己的生活内容。成长心理学告诉我们:青少年有自己独特的心理特点和心理要求:一是“闭锁性”,情绪不太外露,开始带有文饰、内隐、曲折的性质。由于觉得内心不再像儿童时期那么单纯、天真和率直,所以也不愿吐露自己变得复杂的内心世界,对自己亲近的人也一样。具体表现为希望有一间自己的小屋,用锁锁上自己的抽屉,仿佛突然有了许多不可告人的秘密等。二是成人感和独立意识,希望长辈对他们放开手脚,让他们独立去做自己的事情。三是有强烈的自尊心,要求别人和同伴的认同。常为了更出类拔萃而对自己“求全责备”,如果遇到家长或他人的简单粗暴对待,会迅速丧失进取心和勇气,甚至自暴自弃。这三个特点表明我们一是不能完全依赖数据和分析,还要加上平时的观察和感性的认识;二是不能非常信赖数据和统计,因为我们设置的选项、调查问卷的发放和收集方式,都可能让青少年产生回避、抵触、甚至反抗的心态。

类型归纳与选择多元,是指许多偶像和青少年对偶像的崇拜方式是无法简单归入现成类型的。再就是我们不能把“偶像崇拜”仅仅看成是青少年的现象,其与成人的诸多独特嗜好、古怪偏爱、收藏兴趣和一生“执迷不悟”是一个相互联系的现象,与我们社会即将会出现的“现代生活方式”、“当代消费文化”也是密切相关的,同时也与我国目前的教育体制和教学方式是紧密联系的。

其三,研究的方法主要有两种:或者是现象描述和价值判断,或者是数据统计和类型分析。前者容易出现“观念先行”、未调查先有判断;后者则可能出现“方法先行”,即“研究方法”是完整的、体系的,被研究对象或现象却是被方法控制、为方法而存在的,因而常常也是零碎的信息、无生命的散件。

 

[结 论] 为进一步深化对青少年“偶像崇拜”这一现象的研究和探索,我们认为需进一步努力的方向是:(1)应该更尊重被研究对象,尊重作为一个鲜活的生命群体的青少年,尊重作为一种独特生活样态的青少年心理,应该首先保证被研究者处于受观察的中心位置,让各种不同的研究方法和观察角度围绕着他们的选择而进行研究工作,而不是事先就“崇拜”某些著名的学派和方法、价值观和基本原则。(2)可以更仔细地消化和总结已有的研究成果,力图让理论与问题发生更贴近的解说联系。(3)应该不断扩展视野,寻找新的突破口和思考角度,以便对问题有更全面、确切的认识和分析,更完整地展示被研究现象的动态全景图。

 

 

潘一禾:浙江大学人文学院教授

 

责任编辑:杨长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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