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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家庭孝文化研究(9):对待儒家孝道文化的基本态度(下)

发表日期:2012-04-04作者:编辑:system出处:

 

第五,要立身。所谓立身者,就是要成就一番事业。《孝经》云:立身行道,扬名於后世,孝之终也。要想成就一番事业,首先要立志,要有自己的理想,要为理想而不断的、勤奋地学习各种知识和本领;要磨练自己的意志,要有百折不挠的精神;要爱护好自己的身体,使之保持健康,这是造就一番事业的基本条件。儿女有了事业上的成就,父母会感到高兴,感到光荣,感到自豪。在奥运会上获得了金牌的运动员的父母,爱到乡亲邻里爱戴和政府官员的接见或拜访,受到电视记者的采访,这难道自豪和光荣的事情吗?凡为国家民族建了功,立了业的人,给父母带来了荣耀,这也就是对父母的孝,而且是很有价值的孝。相反,走入邪途,身陷圄囵,不顾父母之养,也给父母精神上带来学生的负担、耻辱或负罪感,使父母白白养了一个不肖之子,能说对尽到了孝道吗?古人说的人生三不朽,即立德,立功,立言,也应该是我们当代人的价值追求,也是对父母应该奉行的孝道。

第六,要谏诤。孔子主张子女要顺从父母,但不是绝对的服从。父母有过错还得要谏诤,父有争子,则身不陷于不义故当不义,则争之,从父之命,焉得为孝乎?在今天,父母与子女在人格上平等的,父母有不对之处、或错误之处,要提出来。服从的只能是道德、法律与真理,如果父母作了不道德的事情,犯法的事情或者与常理相背谬的事情,一定要进行劝谏,劝其改正,这才算是对父母的;否则,顺从父母就是陷父母于不义,或违法的境地,就是不孝。今天的社会生活准则是道德与法律,不论是作父母,还是作儿女的,都应该遵守道德与法律,儿女所服从的、顺从的只能道德与法律。

第七,要送葬。就是儒家提倡的没(死)则葬。世界上,所有的人死了,都要安葬。只是葬的方式不同罢了,有火葬,有天葬,有水葬等。人从自然中来,最回归到自然界去,这是很合符逻辑的。汉民族实行土葬,叫做入土为安。通过一定方式把亲人安葬起来,是人类良知、理性的表现,怎能把亲人的遗体抛之荒野,让豺狼虎豹、鸟兽虫蚁去噬食呢?送葬是十分必要的。儒家倡导葬之以礼,把送葬看得十分重要,提倡厚葬久丧,为葬礼设计了种种繁礼缛节,儒家葬礼的那一套几乎都过时了,不值得提倡与弘扬。但是,为父母送葬这一基本人生过程,还是合理的,应当加以继承。同时。儒家还提倡丧则观其哀,致丧的应该重在哀上。丧礼,与其哀不足而礼有余,不若礼不足而哀有余也。生则孝,丧则哀,这才是真正的孝子。有的人父母在生不孝,当其父母死后则撕心裂肺似的大哭,这样的人旁人不以为他是真正的孝子。民间说,在生不孝,死了流狗尿(眼泪像狗尿一样不值钱)。随着社会的发展,今天送葬要有更文明的方式和过程。将亲人的遗体火化后存入塔陵或埋入公墓,是现代文明的安葬方式。为此,塔陵成为社会的公益事业得到了发展,这是移风易俗所必须的。由于受传统思想的影响,有人认人死了,他的灵魂还存在,需要到阴间过人一样的生活,因此,不少的农村不仅为老人大修墓穴,而且还为自己也修好墓穴,这是不值得提倡的。用现代文明的方式安葬亲人,安葬父母是必要的。

第八,要追念。儒家强调,对父母的孝顺还提倡祭之以礼,而祭则观其敬而时也。祭祀父母关键是要崇敬守时,其核心是要以崇敬的态度时时记住父母和祖先,追念父母,其形式就是祭祀。在民间祭祀祖先,有几个固定的时间,他们的生日,此外还必须祭祀的是除夕,上元、中元,清明上坟等。按照一定方式,在特定的时候祭祀父母、祖父母或曾祖父母,应该是必要的。其方式可以多样,现在有不少人们用传统的方式,烧钱化纸,清明上坟。在城市里,绝大部分人都只是在清明去扫一次墓。有的人,在过世父母生日的时候,在家备些是酒菜,吃饭时在席桌上摆上碗和筷子,告诉家人今天是什么日子,表示对父母的追念。这也是一种追念的方式,方式可能多种多样。儒家强调父母、祖先,就是不要忘记他们,是一种追念的方式。对于儒家那种繁琐的祭祀仪式以及带有迷信色彩的祭祀活动,今天已经不宜提倡,但是采取适当的方式追念和先辈,总是应该的。那些对国家、民族有重大贡献的政治家、思想家、科学家、军事家、发明家以及民族英雄,在他们的诞辰时,都要召开纪念大会,以表示对他们的追念。对于父母和先辈们的追念,也就是应该的、必要的。

以上说的尊敬奉养侍疾承志立身谏诤送葬追念等八个方面,应该是我们今天必须提倡和实行的孝道文化观念。自解放以来,人们的孝道观念十分淡薄,不少的人根本不知道什么是以及怎样,因而不论农村还是城市都出现了大量不孝顺父母、不赡养父母的忤逆行为,甚至有杀害父母,杀害爷爷奶奶的事情,也不少父母抛弃自己的亲生骨肉的事。这一切说明,今天是需要批判继承传统孝道文化,提倡和创建现代孝道文化的时候了。

是子女与父母之间的一种特殊的人伦关系。父母爱子女曰,儿女爱父母曰。父慈子孝是父子之间天经地义的人伦道德关系。这种人伦关系也是人性之使然。孩提之童,无不知爱其亲也。(《孟子·尽心上》)父不慈,子不孝,都是人性丧失的必然结果。韩非子曾说:仁者,谓其中心欣然爱人也。(《韩非子·解老》)父子不相爱,以及人与人之间不相爱,就是不仁。夫仁者,施于君谓之忠,施于谓之孝(《三国志·魏书》),是仁爱的一种表现。即使提倡性恶论的荀子,也是讲的。在他看来,父子之间这种血缘亲情是不能用邪恶来替代的,这种最基本的仁爱之心是常存的。韩非子虽然也认为,人与人之间纯粹是一种利害关系,但是,他也公然讲仁德,提倡欣然爱人。这就说明人与人之间的仁爱关系是不能否认的,何况父母与儿女之间的亲情呢?天地之间父母对子女爱是最无私的,最广大的;儿女长大成人了,回报父母的爱也是应该的、天经地义的。

人是有理性的动物,天地之间人为贵,人为万物之灵。人之所以为万物之灵,就在于有理性、有智慧、有道德,人除了有物质需要之外,还有精神方面的需要。一个真正的他不只追求吃饱穿暖,他还追求人格的完满,追求理想的实现。在精神需要中,道德需要也是一种重要的方面。从人性的角度看,道德需要是要使人的各种需要协调统一的需要,是人的存在与发展对一定的内在理性秩序的依赖关系。道德需要是人的精神的内在需要,它是用来调节人的其他种种需要的需要。它可划分为:他律的道德需要,即义务;自律的道德需要,即良心;自由的道德需要,即自由。所谓道德自由是以行为的自觉自愿为特征的道德自由的需要是道德需要的最高层次。因此,对于孝这种道德,最基本的它是一种义务,或责任;也应该是良心的需要;更应该一种自觉,是一种心悦诚服地、出自内心的爱去孝顺父母。孝道不同社会公德,孝子应该在道德需要的最高层次上去实现对父母的,这是合符人类社会文明发展的。

 

注:摘编自万本根、陈德述《继承、弘扬儒家的孝道文化的精华》,原文发表于中国青年网20092月。

摘编、责编:洪明

(中国青少年研究中心家庭教育研究所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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