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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加坡、埃及、德国、印度、法国和韩国等六国“重拳出击”管理互联网

发表日期:2009-05-09作者:编辑:system出处:

 

1.新加坡:用重典净化网络

近年来,新加坡屡出重典,从互联网准入、渠道管理和法制建设三方面净化网络空间。在准入方面,政府规定互联网服务供应商、内容供应商、政党组织、宗教团体和其他拥有政治、宗教内容的网站,都必须向新加坡媒体发展局申请许可证,保证遵从“互联网行为准则”,禁止出现破坏政治稳定和宗教团结的言行。许可证要求,网站如果提供政治或宗教问题讨论的公告板或论坛,也必须事先注册。这样,政府从源头上减少了网上错误言论的产生。

2.埃及:严格管理网吧,重罚浏览黄色网站

为抵御黄色侵袭,政府采取了十分严格的措施,一个人要开设网吧,必须到当地的警察局和政府部门申请登记,获准后方可开设。主管部门规定,任何网吧、任何人均不得浏览黄色网站,一经发现,除没收电脑、处以最高可达5万埃镑(约为7万人民币)的罚款外,还要永久性关闭网吧,网吧老板将被处以两年以下的监禁。

3.德国:打击网络犯罪

其联邦内政部重点防范的网上违法行为包括:传播和拥有儿童色情信息,传播极右等内容的言论,有关欺诈性商品和服务的宣传和不正当广告,信用卡诈骗,被禁止的赌博,软件盗版和侵犯版权,非法销售武器、麻醉品和药品,以及黑客犯罪和电脑病毒。内政部调集专业人员和技术力量成立了“信息和通信技术服务中心”,为警方通过网络展开调查和采取措施时提供技术支持。此外,内政部下属的联邦刑警局24小时系统地跟踪、分析互联网上的可疑情况,尤其是涉及儿童色情犯罪的信息。其次,联邦内政部还与社会各界展开合作,以全面打击网络犯罪。

4.印度:重罚传播色情信息

20006月,印度政府颁布了《信息技术法》,这部法律一般被印度人称作“网络法”。该法专门针对网络犯罪而定,为打击网络犯罪、维护网络安全提供了一个基本的法律框架。该法规定,黑客将被处以罚款和监禁,监禁时间最高可判3年,网上传播淫秽色情信息者将面临最高为5年监禁的惩罚。

5.法国:用刑法治理互联网犯罪

法国的民法、商法比较完备,有些只需移植或借用到互联网领域就可以了,而有些则要建立新法规。法国已建立的互联网相关法律涉及到互联网的许多方面,如,电子商务的诚信及数字签名问题,保护未成年人问题等等。法国政府在刑法中规定:对传播青少年色情图像的人,判有期徒刑3年和4.5万欧元罚款;对制作青少年色情图像的人,判有期徒刑3年和7.5万欧元罚款。学校则为家长提出可操作的建议,如将电脑安置在客厅里,经常与孩子探讨上网的技巧和经验,了解孩子的喜好和上网的基本情况。学校向学生提出建议,让学生拥有自我保护意识。此外,家长还与孩子制定家庭公约,公约内容主要包括每人每天使用电脑的时间、体育锻炼时间的分配等,而且双方都要自觉遵守。

6.韩国:网吧电脑安装屏蔽软件

在“学而优则仕”思想相当浓厚的韩国社会,家长们对孩子的学习要求严格。因为孩子在家上网受到父母限制,韩国众多的“PC房”(网吧)就成了青少年上网的主要场所。有关法律规定,“PC房”电脑必须安装阻止黄色网页的软件。如果“PC房”安装了不适合18岁以下儿童使用的电子游戏,第一次被查处时,将予以警告并罚款300万韩元(约合3000美元)。韩国政府采取了一系列措施,特别是通过技术手段保护青少年免受网络有害信息的侵袭。2004年,韩国政府决定在5年内投入100亿韩元,用于开发软件。同时,通讯产业部不断加强对网络的监管,特别是黄色和自杀网站。政府网络管理部门还与警察部门合作,建立了举报和调查机制。

注:该文节选自《六国“重拳出击”管理互联网》,发表于《政工研究动态》2007年第2期。

(中国青少年研究中心青年研究所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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