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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年组织研究专题(47):青年自组织与公益类青年自组织

发表日期:2011-06-19作者:编辑:system出处:

 

青年自组织是新型的民间青年社会组织,国内学界对此概念有相似的理解,但在具体界定上仍有差别。董悦等人认为青年自组织就是指既没有在民政部门正式登记注册,也没有在机关、团体和企事业单位内部登记备案的,以青年为主体,以某种共同的兴趣爱好或利益需求为纽带,自发成立,自主发展,自我运作的青年组织。陆平等认为以青年为主体,以活动为平台,由青年自发成立、自主发展、自行运作和自我治理的具有一定规模的、拥有组织章程和组织框架的青年非政府组织是青年自组织。谭建光、张文杰则把那些没有受到外在控制(政府控制、群团控制、机构控制)而由青年自发组成的,以维护青年的利益需求和满足青年的兴趣爱好为主要功能的各种社团、群体定义为青年自组织。上述研究者均认为,青年自组织是由青年自发成立、自主发展、自我运作、自我管理的社会组织。

青年自组织概念源于科学理论中的自组织概念。关于科学理论中的自组织概念,协同学的创始人哈肯的理解是:“如果系统在获得空间的、时间的或功能的结构过程中,没有外界的特定干预,我们便说系统是‘自组织’的”;哈耶克则认为,自组织是系统内部力量的互动创造出一种“自生自发的秩序”,这种自发秩序源于内部或者自我生成;我国著名科学家钱学森的定义是:“系统自己走向有序结构就可以称作系统自组织。”在对现有研究进行归纳和对自组织概念进行对照的基础上,我们认为可以把青年自组织定义为:无需外界特定指令而由三个及其以上的青年人经相互之间频繁的交流沟通,自发成立、自主发展、自我运作,自发形成核心人物,其结构功能日趋复杂化,并与外部环境保持持续联系的青年体或青年组织。

公益类青年自组织是一类特定的青年自组织。它与志愿者组织有相似性,但并不完全相同,目前,国内学者专门针对公益类青年自组织的研究并不多,大致有以下观点:谭建光、张文杰认为公益类青年自组织主要体现了青年的自主服务功能。王季魁通过调查认为真正具有一定规模,同时参与社会事务、产生社会影响、对共青团工作有一定借鉴意义的青年自组织多为公益活动类,应重点关注和研究。

我们认为,可以将公益类青年自组织定义为:在无外界指令的前提下,三个及其以上的青年人以志愿精神为指导,以实现社会公益目标为己任,以投身公益事业为宗旨,自主成立和运作的青年自组织。此类组织能凝聚大批具有奉献精神的青年在帮助弱势群体、扶助困难老人、资助贫困学生,支援灾后重建、保护资源环境等方面积极开展各项活动,具体的表现形式通常为某某爱心社、某某义工团、某某公益网等。

 

注:节选自何跃,郑梦颖撰写的《公益类青年自组织现状调查及对策研究》,该文发表于《重庆邮电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0年第2期。

 责任编辑:邓希泉

(中国青少年研究中心青年研究所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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