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国家庭公约限制上网

发表日期:2009-05-09作者:编辑:system出处:

 

上网已成为法国孩子首选的娱乐方式,法国孩子上网大都在家里和学校。巴黎的每个区都有网吧,不过这些网吧对孩子的吸引力越来越小。因为,网吧大多是在咖啡馆的基础上增设的,是成年人聚会和游客上网的地方。

法国政府在刑法中规定:对传播青少年色情图像的人,判有期徒刑3年和4.5万欧元机构罚款;对制作青少年色情图像的人,判有期徒刑3年和7.5万欧元罚款。学校则为家长提出可操作的建议,如将电脑安置在客厅里;经常与孩子探讨上网的技巧和经验,了解孩子的喜好和上网的基本情况。学校也向学生提出建议,让学生拥有自我保护意识,如不要随意发送个人或家庭信息,不要轻信在网上与之聊天的陌生人,在网上看到不健康的东西,要立即关闭等。此外,家长还与孩子制定家庭公约,公约主要包括电脑放置的地方、每人每天使用电脑的时间及使用电脑与学习、体育锻炼时间的分配等,而且双方都要自觉遵守。许多法国专家认为,如果孩子不能自律,任何技术性的和人为的强制措施对孩子的约束都不会完全有效。记者采访的科拉里200513岁,是个小网迷。由于科拉里的父母科凡夫妇限制他使用电脑,让他产生了逆反心理,双方的关系也变得紧张了。后来,父母听从了专家的建议,与科拉里协商制定了一项使用电脑的家庭公约。由于公约里含有自己的承诺,科拉里现在不但没有逆反心理,而且还很自律。

 

注:该文节选自程莹撰写的《国外不让孩子沉迷互联网  管理办法各有一套》,刊载于《环球时报》200547日。

(中国青少年研究中心青年研究所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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