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大学生村官”是指为优化村级领导班子和增强农村经济发展活力,由政府选派或培养的到农村基层担任村干部的大学生。政府对大学生村官的一系列制度安排以及相关管理、培训考核等机制的总和,称为“大学生村官政策”。各地实施的大学生村官政策各具特色,名称也有差异,有的称为“一村一名大学生计划”,有的称为“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还有的称为“大学生村官计划”等。大学生村官组织的主管部门和形式也存在较大的差异,基本上可分为两种模式:一种模式是由教育部发起的,一村招收一名具有中专文化水平的青年到高校进行学习培训,成绩合格者授予国家承认的大专文凭,然后回村担任村干部;另一种模式是由当地政府部门面向社会通过一系列的选拔程序,公开招聘具有大专文凭以上的大学生到农村担任村官。
从1995年起,大学生村官政策已经走过了十多年历程。尽管从全国看大学生村官政策呈多样性表现,但作用机理却有相通之处。根据不同阶段大学生村官的特点,可将大学生村官政策归纳为萌芽、发展和普及三个阶段:
1.萌芽阶段(1995年-2001年)
大学生村官政策的萌芽,可以追溯到1995年江苏省丰县的“雏鹰工程”,此后,1999年海南省、浙江宁波市、河北怀来县,2000年浙江宁波慈溪市,2001年辽宁省,均出台了引导大学生到农村工作的相关政策。这个时期的大学生村官政策安排还很不完善规模很小,在全国零星分布,整体社会影响力也很小,总体来说大学生村官政策处于萌芽阶段。但虽是摸索前进,却为大学生村官政策在全国发展开创了“先河”。
2.发展阶段(2002年-2005年)
伴随着社会各界对“三农”问题的日益关注,以及大学生就业难的问题逐日突出,大学生村官政策在全国得到了普遍认可并得以推广。2002年河南省鹤壁市淇县“试水”大学生村官政策,成功后乘势推广,2003年便迅速在全市铺开;2003年河南省平顶山市开始轮番空降大学生村官。此外,2003年四川省广安市、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呼图壁县,2004年四川省广元市、四川省宜宾市、云南省广南市、湖北省谷城县,2005年吉林省、陕西省、上海市、成都市等也推出了较完善的一系列政策方案,而且实施规模较大。这一时期的大学生村官政策运行机制已相对完善,各地实施的规模以及社会影响力都比较大,在提高农村干部整体素质、促进农村经济发展、稳定农村社会环境等方面取得明显成效。
3.普及阶段(2006年至今)
自中共中央发布《关于积极引导大学生到基层就业的意见》后,全国大部分省份开始制订大学生村官政策和大学生村官推广计划。截至2008年2月底,全国共有28个省、市、自治区启动大学生“村官”计划,其中17个省、市、自治区启动了村村有大学生“村官”计划。这一阶段的大学生村官政策主要呈现两个明显特征:
第一,大学生村官队伍迅速壮大。据不完全统计,目前全国共有28个省、市、自治区正在实施大学生村官政策,共计有57876名大学生村官,并且按照各地政府的推广计划预计到2010年将突破20多万人。
第二,大学生村官政策运行机制比较完善。主要表现在已形成较为完善的选派机制、培训机制、日常管理机制和退出机制,一些地区还成立了专门的执行机构,比如河南省平顶山市和鹤壁市成立市、县、乡三级大学生村官管理办公室。2008年3月,中央组织部会同教育部、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召开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座谈会,部署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大学生“村官”工作进入一个全新的发展时期。
注:节选自吕洪良、吕书良撰写的《新农村建设与大学生村官政策》,该文发表于《中州学刊》2009年第1期。
摘编、责任编辑:邓希泉
(中国青少年研究中心青年研究所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