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发育的和谐社会的青年自组织,它在多元交融的视域融合的角度体现出公共性的存在。这里所蕴含的公共性是一个重要的概念,也是当代中国正在构建中的和谐社会在政治合法性上必须直面的一个理论命题。公共性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社会生活空间所具有的“公共性”,即我们所共处的公共生活空间是开放而又多元的,我们并不是隔绝于社会之外,我们共享一个公共领域;二是社会公共生活的管理过程必须具有“公共性”,即个人生活只能服从于公众意愿、公共目的,并服务于公共利益;个人价值必须获得公众认可并接受公众监督。
其实“公共”一词含义明确,即“属于社会的、公有公用的”。那么公共性在此,它并不仅指国家的或政府管理的所属;也潜藏着公益的内含,指立足于多数人或集体的所属,从公共社会大多数公民的利益出发。“随着商业化和交往网络的密集,随着资本的不断投入和宣传机构组织程度的提高,交往渠道增强了,进入公共交往的机会则面临着日趋加强的选择压力。这样,一种新的影响范畴就产生了,即传媒力量。具有操纵力量的传媒锈夺了公众性原则的中立特征。大众传媒影响了公共领域的结构,同时又统领了公共领域。于是,公共领域发展成为一个失去了权力的竞技场,其意旨在于通过各种讨论主题和文集既赢得影响,也以尽可能隐秘的策略性意图控制各种交往渠道。”
在“视域交融”的框架中,真正具有为和谐社会所共有共享的公共性是一种多元的融合,是确保公民与社会之间维系的一种平衡。“公共性”是开放的、平等的与社群的,它是源于政治合法性在社会生活中的要求,也是通过每个社群成员相互性行为与结构性活动才能存在的。公共性既体现在人们为了维持生命而相互依存这一事实中,又表现在公民在相互合作的社会生活中所具备的活动力。在公民人群不断成长的进程中,其对“公共性”的领悟与把握是一种心智不断成熟的过程。“公共性”是从封闭的家庭生活中走出来的体现解放性与自由性的领域,是从必然的支配中超脱出来的公众生活领域。
公共性,其概念内涵要求在对“公共事务”与“私人事务”进行合理区分时(公共事务是私人事务的上层建筑),注意“公共领域”与“私人领域”的分疏是明确存在的。按照哈贝马斯以市民社会行动者立场的分析,“公共性”与“公共领域”概念密切相关。公共领域的概念最早是由德国哲学家哈贝马斯提出来的,他认为,公共领域“首先意指我们的社会生活的一个领域,在这个领域中,像公共意见这样的事物能够形成。”而阿伦特对于“公共领域”认为,它是公民们共同维持的可见领域和共同拥有的世界,体现为具备显露性和人为性的世界。
由于后工业社会发展所带来的生活条件、居住空间、生活方式与生活节奏的变化,公共生活的界域越来越清晰。当代中国青年的活动日益从个体与集体的混沌一体中分离出来,私人生活日益从公共生活中分离出来。一方面是相对独立的个人存在是越来越受到尊重;另一方面是个体之间的交往活动在公共生活领域日渐膨胀。公共领域是社会共同体成员所面对的共同生活世界。在一个更宽广的层面上,公共领域是包括国家在内的公域。而在一个狭义的范畴,公域是与国家相对意义上的市民社会。它是与私人领域相对应的一个范畴。在德国思想家汉娜·阿伦特看来,作为共同的空间的公共领域,如果不将空间理解为与时间相对应的范畴(否则,公共领域就会被狭隘地理解为公共场所,其实,在公共场所中也有私人领域),而是理解为一种生活范式,理解为人们共同的生活世界。
公共领域是一个整全式的社会生活的领域。在这个广泛地向社会大众开放的空间,对公共利益的关注是联结起不同个人的纽带。人们可以民主平等地对公众之事展开讨论与争议,不必畏惧来自强权的支配与约束,也不必求助于权威教条与宗教传统,自由、理性而又合理的商谈,可以解决多元歧异的不同观点的存在。由于市场经济力量的扩张,如杂志报纸、咖啡馆和俱乐部的公共领域逐渐涌现。一个集权专制的社会结构,开始从封建主义的枷锁中慢慢瓦解与溃决。个人的人格尊严和个性摆脱了宗教以及世俗政权的桎梏,开始借着公共领域的逐步扩展而有力地复苏。
在市场经济与国家权力的夹层中生长的公共领域,是以自组织为代表的社会组织形态不断壮大的土壤。当政治生活领域的国家从一般社会的公共生活中分化出来,对公共领域的区分就日益深化。而无论在政治的公共领域、经济的公共领域与文化的公共领域,尽管可能同辈群体之间面对面的交往时间相较以往越来越少。但一种交往的需求还是在此蓄势待发。“由于现代通讯工具的发展,现代青少年之间可以通过多种方式展开交流。如电话沟通成为相互交往的重要形式(为此出现越来越多的‘煲电话粥’现象),还有通过互联网交友(这不仅是一种交往方式的改变,也使当今青少年的交往范围得到大大拓宽,交流的内容更随意,还能进入成人世界),网络的匿名性,打破了交流的年龄界限,与他们进行对话的不仅有同辈人,也有成年人,比如父母、老师、研究人员等其他社会成员。”
私人领域是个体活动的所在,也是私人间活动的界域。在这个有别于公域的空间,公共权力与社会权威无从进入。其个人生活范式受个人权利、爱好习惯与私人情趣等因素调节推动。在德国思想家汉娜·阿伦特看来,财产权是私人领域得以存在的基础。也是新市民社会存在的基础。如果说旧市民社会是封建主义的市民社会,那么新市民社会则是民主主义的市民社会。“旧的市民社会直接地具有政治性质,就是说,市民生活的要素,如财产、家庭、劳动方式,已经以领主权、等级和同业公会的形式升为国家生活的要素。它们以这种形式确定了个人和国家整体的关系,就是说,确定了个人的政治地位,即孤立的、脱离社会其他组成部分的地位。……因此,市民社会的生活机能和生活条件还是政治(虽然是封建的政治)的,就是说,这些机能和条件使个人和国家整体分离开来”。
公域与私域的界分,是人类进步历程中的产物,也为公共生活与私人生活的分殊创造了条件,更为青年自组织的产生创造了相对成熟的社会基础。“私人生活与公共生活的分化,是社会走向现代化的一个显著标志。没有私人生活领域与公共生活领域的分化就不可能有真实独立的人格,也不可能有现代化的社会。”在新的社会范式下,青年自组织在公私生活不断清晰的社会趋势下不断萌生,或者说在私域、市民社会与国家生活之界限日益明朗的态势下逐渐成形。
青年人在私人生活领域的交往也越来越容易受到成人世界的影响,而表现出与成人行为趋向的相同。如同公域的僭越,频频挤压私域的空间,以及国家生活对市民社会生活的越位。当其所拥有的各自生活的特点被剥夺时,其异化的变形就不再是我们所愿意看到的图景。诚如马克思所言:“任何一种解放都是把人的世界和人的关系还给人自己。政治解放一方面把人变成市民社会的成员,变成利己的、独立的个人,另一方面把人变成公民,变成法人。只有当现实的个人同时也是抽象的公民,并且作为个人,在自己的经验生活、自己的个人劳动、自己的个人关系中间,成为类存在物的时候,只有当人认识到自己的‘原有力量’并把这种力量组织成为社会力量因而不再把社会力量当作政治力量跟自己分开的时候,只有到了那个时候,人类解放才能完成。”当公共领域的政治秩序变成社会的控制系统,私人生活的场所也有可能受到公共组织的全面渗透。而私人领域的交往也往往陷入一种瓶颈化的境遇。
注:节选自王婷撰写的《当代中国社会青年自组织研究》,该文系吉林大学2008年12月博士论文,发表于“中国期刊网”。
责任编辑:邓希泉
(中国青少年研究中心青年研究所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