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少年犯罪研究30年(7):
关于青少年犯罪绪论的研究
30年中,青少年犯罪研究的基本视域大体上可以概括为关于青少年犯罪研究绪论的研究、关于青少年犯罪现象的研究、关于青少年犯罪原因的研究、关于青少年犯罪对策的研究、关于青少年犯罪具体类型的研究、关于未成年被害人的研究六大方面。
关于青少年犯罪绪论的研究主要包括青少年犯罪的概念、青少年犯罪的学科化问题、青少年犯罪研究的研究三大议题,其中尤以对青少年犯罪概念的争议为研究重心。从1979年青少年犯罪研究兴起之初王德祥《关于我国未成年人犯罪的几个问题》(载《西南政法学院学报》1979年第2期)一文对“青少年犯罪”这一概念的质疑,到1982年丛文辉《“青少年犯罪”不是法律概念》(载《法学研究》1982年第5期)所引起的与林惠辰之间的论战(参见林惠辰:《关于“青少年犯罪”是否法律概念问题的探讨——与丛文辉同志商榷》,载《青年研究》1985 年第3期;丛文辉:《再谈“青少年犯罪”不是法律概念——答林惠辰同志》,载《青年研究》1985年第11期),再到1991年王牧《论青少年犯罪的概念》(载《当代法学》 1991年1、2期)对青少年犯罪概念的系统分析,直至2005年姚建龙《刑事法视野中的少年:概念之辨》(载《青少年犯罪问题》2005年第3期)对于“青少年”一词在刑事法研究中被驱逐的反思,对于青少年犯罪这一本体性概念的争议及相关研究几乎贯穿了青少年犯罪研究30年的历程,也在某种程度上成为青少年犯罪研究不成熟性的重要标志。双方争议的焦点是青少年犯罪是否为法律概念、是否可以在法学研究中使用,尽管分歧和争议仍可能继续,但是法科背景的学者已经出现了放弃青少年犯罪这一概念的明显趋势。
学科化是自青少年犯罪研究兴起之初就提出的命题,也是80年代青少年犯罪研究的特色之一。早在1980年3月共青团中央召开的“青少年保护法座谈会”上就有人就提出建立我国青少年犯罪学的建议,1981年7月马结所发表的《关于青少年犯罪学》(载中国社科院青少年研究所、编辑组1981年12月编:《青少年犯罪研究资料汇编第二辑·论文选》)一文较早系统地论述了建立青少年犯罪学的基本问题,1981年9月在青岛召开“全国青少年犯罪问题科学规划会议”后所发布的 “青少年犯罪研究课题一百题”中的第二题即为“青少年犯罪学的研究对象,青少年犯罪学是不是一门科学,青少年犯罪学的内容、体系和结构”,将青少年犯罪研究的学科化作为重要课题之一。一些青少年犯罪研究的开拓者,也成为青少年犯罪研究学科化的开拓者。1984年11月,西北政法学院编印了辛明编著的《青少年犯罪学讲义》;1986年2月,上海社科院出版社出版了由徐建主编的《青少年犯罪学》一书,这是国内第一部公开出版社的以“青少年犯罪学”为名的著作;同年10月,北京燕山出版社出版了由马结、怀义、罗锋、然冀、仲园合作编著的《中国青少年犯罪学概论》一书;1987年12月,群众出版社出版了由曹漫之主编的《中国青少年犯罪学》一书,这部著作是全国哲学社会科学“六五”规划重点研究项目主课题《青少年犯罪学》的研究成果,是青少年犯罪学科化进程中的代表作。除了命名为“青少年犯罪学”著作的出版之外,青少年犯罪学教学在大学教学体系中也逐步获得了一席之地,青少年犯罪专业也开始作为硕士生招生方向在华东政法学院等高校招生。在80年代,青少年犯罪研究的学科化初步完成,以原因论、现象论、对策论为主体的三段论学科体系也基本定型。1992年“中国青少年犯罪研究丛书”开始由重庆出版社陆续出版,这被视为中国青少年犯罪学诞生的正式宣告与标志。
对于青少年犯罪研究本身的研究,是30年来青少年犯罪研究中尚未完全展开的研究领域。这种本体性研究大体包括两个方面,一是以中国青少年犯罪研究会领导人为代表的一些学者,在特定时间阶段(如青少年犯罪研究的创始之初、十周年、二十周年等),带有较强的规划性、成就与经验总结性及前瞻性的研究;二是少部分学者对青少年犯罪研究带有较强批判性的反思性研究。前者以张黎群、郭翔等学者为代表,后者以刘朝阳、浩云、周路等为代表。但无论是前者还是后者,对于青少年犯罪研究本身的研究均仍是十分薄弱和欠缺的。尤其是近些年来,已经很少有学者将青少年犯罪研究的研究作为一个学术命题,也鲜有这一方面的研究成果。
撰稿: 姚建龙(华东政法大学副教授、法学博士,《青少年犯罪问题》杂志常务副主编)
摘编、责编:孙宏艳
(中国青少年研究中心青少年法律研究所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