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西方关于青少年犯罪原因的理论解释
(1)青少年犯罪的生物学理论。这一理论认为一个人犯罪是由其体质、体型等生物特征所决定的,夸大了生物性因素的作用。
(2)青少年犯罪的心理学理论。这一理论认为犯罪心理来源于人的心理本能,即所谓的本源性的心理原动力,其中最主要的心理原动力有侵犯性说、利欲心说、性冲动说、权欲性说。这一理论都是从某一方面揭示与犯罪有关的心理因素,对青少年犯罪心理的原因研究都有一些参考价值,但其片面强调人的生物属性和本能的作用,无视人的社会属性。
(3)社会学的各种理论。这一理论是从社会结、社会化过程、社会冲突等社会因素来解释犯罪的原因,认为生物学因素和心理学因素相结合才能起作用。该理论主要包括亚文化冲突论、生态学论、亚文化论、社会学习论、社会控制论、标签论等。
(4)精神病理学的原因论。该理论认为人之所以犯罪,主要是由于精神上有缺陷所致。所谓精神缺陷,主要是指有病态人格(即人格障碍)、智力缺陷(即精神发育迟滞)、精神病以及其他有中毒(麻醉剂、酒精等)所引起的各种精神障碍。
(5)多元性犯罪原因论。上述四种青少年犯罪原因都是强调某一种因素对犯罪心理和犯罪行为的发生所起的主要或决定的作用,各种理论都缺乏逻辑上的完整性,存在片面性和排他性,具有唯我独尊的现象,无法解释犯罪行为的多样性。因此,西方学者提出多元性犯罪原因论,主要对犯罪要进行学科整合的研究。
2.我国台湾地区学者关于青少年犯罪原因的观点
(1)
(2)
(3)
(4)
3.内地学者关于青少年犯罪原因的主要观点
(1)内外因素论。内外因素论强调导致青少年犯罪的内因和外因,内因主要指青少年自身的生理和心理特质,外因则主要包括社会、家庭、学校等因素。
(2)动力因素论。动力因素论是以内外因素论为基础的,这种理论认为内在因素和外在因素在发生作用、影响青少年犯罪形成时,具有一种动力性质,它们是相互作用和相互制约的。
(3)系统模式论。系统模式论者通过系统模式研究青少年犯罪原因。认为青少年犯罪首先是宏观社会系统,包括社会发展的客观条件,不良社会意识的作用机制等方面内容的作用;其次是文化环境系统方面内容的作用,认为周围不良的文化环境与青少年犯罪密切相关;再次是个体因素系统方面的原因,主要是指个体的不良心理结构,经常表现为主体的不良需要结构和各种反社会化的学习方式。
(4)多因素论。多因素论提出在研究青少年犯罪的原因时,要考虑社会因素和主体因素及其关系。主要包括社会学因素与生物学因素,先天因素和后天因素,外因和内因,以及他们自身的原因。
(5)综合动因论。综合动因论认为,青少年犯罪的原因是一个整体系统,这个整体系统是由若干相互联系和相互作用着的主体内外因素所构成的,这些因素共同形成多层次多维度的原因网络结构。
注:摘编自黄教珍、张停云的《社会转型期青少年犯罪的心理预防和教育对策》,法律出版社2008年版。
摘编:郭开元
责编:陈 晨
(中国青少年研究中心青少年法律研究所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