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大利亚青少年犯罪预防与矫正研究(5):社区刑罚在青少年犯罪预防与矫正中的作用

发表日期:2012-06-20作者:编辑:system出处:

 

近年来,以社区为基础的刑罚替代方式以其费用少、对惩罚力度缓和等特点,被广泛运用于对青少年犯罪的教育矫正工作中。作为澳大利亚最大的少年司法机构,新威尔士州少年司法部利用其人员和技术方面的优势,广泛开展以社区为基础通过刑罚替代方式教育矫正青少年罪犯,并积累了丰富经验。此项制度,已成为该州少年刑事司法制度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在新南威尔士州,少年司法社区办事处遍及整个州。他们配备了少年司法人员和心理辅导员。这些工作人员都是训练有素的,他们专门通过评估来确定犯罪行为背后的原因,然后提供干预或为其指定专业机构。《儿童(刑事诉讼程序法)1987》详细规定了法庭可以对未成年犯罪者实行的惩罚。法院可对其处以社区为基础的处罚,如良好行为保证,感化令,社区服务令,假释令和缓刑判决。《保释法》规定,本少年司法部可以向法庭提出建议,也可以提供保释监管。

为了让青少年罪犯能够更好地在社区中进行教育矫正,澳大利亚新南威尔士州少年司法部要求对每位在社区进行教育矫正的青少年罪犯制定一个个性化的案件计划,以帮助其有目的、有计划的实行教育矫正。在制定案件计划中,青少年罪犯的参与是必不可少的。澳大利亚学者认为,重要的是,少年司法工作人员让这些未成年人参与进来,并鼓励他们参与制定针对自己的案例计划。研究提出,工作人员应当帮助这些未成年人确定并分类他们要加以解决的各种问题。当这些未成年人的表现与期待的行为符合,达到了案例计划的成果,并参与了该项目,工作人员会对其行为加以奖励。正面强化和奖励将有助于未成年人实现其案例计划的目标。

为了更有针对地、有效地对青少年罪犯进行教育矫正,作为教育矫正重要指导的案件计划的科学性、准确性尤为重要。因此,少年司法部的少年司法工作人员在案件计划的制定中需要对青少年犯罪的原因进行准确分析并在此基础上制定相应的干预措施。

澳大利亚学者对此介绍到:犯罪原因的种类在该部使用的评估工具中有列出。所有案例计划与未成年人的犯罪原因直接相关。监管等级是基于YLS-CMI分析系统,犯罪的相关原因,环境,风险高低,犯罪方式和再犯罪的可能性。监管等级不是只基于法庭对这些未成年人的判决令。有时候,对高风险的犯罪者,联系会比较密集;对低风险的犯罪者,联系就不会那么密集。监管的等级显然是基于个人,他们是否有意识改变自身犯罪行为,以及对针对犯罪者所做的干预的回应。

 

注:摘编自[]瓦尔达·鲁斯思的《澳大利亚新南威尔士州的少年司法转移处理和非刑事处罚替代方式》,原载《青少年犯罪问题》2009年第6期。

摘编:郭开元

责编:陈 

(中国青少年研究中心青少年法律研究所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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