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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艾滋病防治评估报告(4):初步构建治疗、关怀与支持艾滋病患者保护体系

发表日期:2009-04-14作者:编辑:system出处:

 

1.抗病毒治疗

2004年联合评估报告指出,抗病毒药物的治疗过程中治疗管理和实施能力不足。

截止200710月底,抗病毒治疗工作覆盖31个省(区、市)1190个县(区),全国15岁以上艾滋病病人累计接受抗病毒治疗人数达39298人,正在治疗人数为31849人。经性途径感染和经静脉吸毒途径感染的病人比例显著提高,分别由2004年的4.9%1.0%上升到22.7%10.7%。启动了二线药物治疗试点工作。

2005年启动儿童抗病毒治疗,截止200710月底,累计治疗患儿805人,正在治疗761人,覆盖22个省(区、市)的141个县(区)。

目前,全国建立了13家临床培训基地和1家临床检验培训基地,培训专业人员1500人,覆盖28个省(区、市)的447个县区。全国建立病人管理数据库,完成治疗数据库和疫情数据库之间的链接。

中原六省部分地区既往有偿采供血人群的调查显示,开展规范化抗病毒治疗后,艾滋病病人的病死率由治疗前的28.8/100人年下降到治疗后的6.8/100人年,2006年调查地区艾滋病病人中病死率为3.4/100人年。

2.抗机会性感染与中医药治疗

免费抗机会性感染治疗在一些省份开展。截止20076月,全球基金项目地区开展对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病人进行机会性感染的预防和治疗人数已超过36000人。

开展艾滋病与结核病双重感染的防治试点。在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病人中开展早期诊断活动性结核病、在结核病患者中筛查艾滋病,以及双重感染患者的治疗与管理工作。

3.抗病毒药品的生产供应和耐药监测

成立中医药防治艾滋病专家咨询委员会和专家组;修订中医药治疗艾滋病临床疗效评价标准。15个省开展中医药治疗工作,目前正在接受中医药治疗病人达6000多人。通过治疗,绝大多数病人症状改善,部分病人恢复了劳动能力。

在国艾办、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展改革委、海关总署的积极协调合作下,2007年,国务院继续批准了免征抗艾滋病病毒药品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批准免征国内生产企业抗病毒药品生产流通环节增值税。抗病毒药品价格实现稳中有降。随着儿童治疗人数的增加,部分儿童药品的国产化已列入计划。

建立全国艾滋病耐药性监测网络。进行了三次全国规模的艾滋病耐药毒株的动态横断面调查。率先开展耐药哨点监测、耐药早期预警和耐药警戒线调查等工作。耐药监测结果显示,治疗人群中总的耐药突变率大约为17%

4.关怀救助

2006年,国艾办、卫生部、民政部、人口计生委、全国妇联、中国红十字会总会等部门联合开展了对艾滋病病毒感染者、艾滋病病人及其家庭的帮扶活动,下发了帮扶活动方案。全国妇联、卫生部、国艾办于200611月联合开展了“12•1关注孤儿,万户爱心家庭公益行动”,募集资金200多万元,制定了具体工作计划。

20063月,民政部等15个部门出台了《关于加强孤儿救助工作的意见》,为孤儿包括艾滋病致孤儿童提供生活、教育、医疗、康复、住房、就业等9个方面的优惠政策;投入资金5000万元,重点资助河南、云南等受艾滋病影响儿童较多的省份,用于建立艾滋病致孤儿童救助安置指导中心,并逐步建立起艾滋病致孤儿童安置的层级网络,形成涵盖省、地、县、乡、村五级的纵向工作体系;积极探索收养、家庭寄养、小家庭养育、机构供养等多种形式的艾滋病致孤儿童安置模式。目前,90%以上的艾滋病致孤儿童得到家庭和上学支持,一些大龄儿童得到职业培训。中国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连续4年举办了艾滋病致孤儿童夏令营。

20079月,民政部、国艾办、河南省人民政府、联合国儿童基金会在河南省郑州共同举办“受艾滋病影响儿童救助安置政策研讨会”。2007年,河南省人民政府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艾滋病致困人员救助安置工作的意见》,加大地方政府资金投入力度,实施分类救助,推动艾滋病致困人员的救助安置工作深入开展。

近年来,全国综合防治示范区探索建立抗病毒治疗与关怀、生产自救相结合的工作机制。组织开展一对一帮扶活动,募集资金用于改善艾滋病病人和感染者及其家庭的生活状况,帮助他们开展生产自救。到20073月底,全国127个示范区建立277个关爱机构(如温馨家园、阳光家园等),共有3167名孤儿(占全部学龄孤儿的93%)接受“两免一补”的救助;20879名患者得到了生活救助,6255人得到支持,开展生产自救。

通过家庭增收活动和民政部门的救助,以及各种关怀和支持,受艾滋病影响家庭与普通家庭之间的收入差距正在减少。如湖北省大冶市示范区对艾滋病感染者和病人关怀举措。大冶市建立了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病人生产生活救助金,募集基金80多万元,实行专户储存,集中管理使用;组织开展“一对一”帮扶活动,派帮扶小组,帮助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病人家庭改造居住条件和生活环境;对有生产自救能力的病人及其家庭,扶持开发一个以上致富项目;对有子女入学的家庭要为其子女提供入学帮助;对艾滋病遗孤提供生活帮助,每月落实一定数额的生活费用;提供病人发病住院期间费用和生活帮助。民政部门为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病人解决最低生活保障,将他们纳入城镇人员最低生活保障范围。为全市几十个艾滋病家庭提供资金、物资达10万余元,扶持生产自救,已有几家艾滋病贫困户成为了当地的致富户。一些帮扶对象成为当地有名的西瓜种植大户,养猪专业户。

稿件来源:国务院艾滋病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联合国艾滋病中国专题组《中国艾滋病防治联合评估报告》,2007年,有删改。

摘编、责编:陈云凡

(中国青少年研究中心青少年法律研究所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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