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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为预防措施——英国社区预防青少年犯罪的模式与理念之一

发表日期:2009-05-17作者:编辑:system出处:

 

对于青少年犯罪,很多人是从犯罪行为本身来认识的,因此,针对潜在犯罪行为的提前介入和干预就成了最为普遍的预防措施。

1.犯罪行为预防的特点

第一,犯罪行为预防不可避免地把重点放在青少年身上。因为他们是社会化的基本对象;绝大多数成年罪犯都是在青少年时期开始犯罪的,故预防工作宜早不宜迟。预防工作有两大方面:一是及早发现处于犯罪边缘的青少年,矫正于发案之前;二是把注意力集中于改变社会的组织结构、文化结构、社会状况,这一切均能影响青少年的社会化进程,以至于决定其成年后犯罪的可能性。

第二,犯罪行为预防在儿童身心发展的不同阶段,各有侧重。例如,家庭预防战略(Familybased strategies)对于婴儿、少年、青年等各个发展阶段的对象应当有所区别,不能混淆。又如,就业与伙伴关系预防战略(employment and peer group)把工作重点放在1319岁的青少年身上,而不是放在小孩身上。

第三点,犯罪行为预防是一项长期的工作,它不可能由一个设计或一个短期的实验而完成。相反,它是一项长久的、包括若干方法的综合工作,先扎根于沃土之中,才能结出硕果。因为犯罪与社会化进程、社会经济结构的关系是错综复杂的,所以,犯罪行为预防不大可能就某一地区的发案水平整体产生冲击,许多工作的效果是一点一滴显示出来的。犯罪行为预防成效的展示,是通过一些相关因素的改善而体现的,如进攻行为的减少、逃学人数的减少、教育与就业率的提高等等。

2.犯罪行为预防的精华

1)城市预防政策:城市预防政策涵盖面较广,包括清理贫民窟、住宅管理、救助无家可归者、设计合理商业区、提供公共设施、合理调整供求关系等。

2)健康预防政策:对预防犯罪而言,健康政策的基本点与打击吸毒与酗酒的政策相联系。此外,早期发现并治疗儿童生理、心理疾患对降低青少年罪错也有直接的关系。以社区为本的各种健康政策,旨在促进对儿童的社会关怀,应大力加强。

3)家庭对策:家庭的结构与功能在改进社会化进程中,在促进社会和谐的进程中,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而这一切均是预防青少年犯罪的关键。家庭保护的措施有七种,通过提供保护、监督、纪律与关怀,增进家庭的机能,减少或预防家庭犯罪倾向的发展。这七种措施是:防止少年母亲的出现;提供产前、产后服务;为新婚父母提供教育与指导;学前教育;家庭救助;家庭保护;防止青少年无家可归。

4)学校对策:如同家庭一样,在儿童、青少年个人与社会发展中,学校承担着重要的作用。研究证实,通过鼓励、教育与团结等多种手段,学校可以影响青年人,并最终决定他们是否会走上犯罪的道路。通过三种机制,学校可以获得预防犯罪的效果。这三种机制是:最大限度地增进教育效果;确保按时入校,不逃学;预防在校的不轨行为。西方学者指出学习失败者、行为不轨者、经常逃学者比正常学生更容易走上犯罪道路。造成上述失败的原因还不清楚,但鲁特(Rutter1979年)认为,造成上述失败的罪魁是学校,而绝非学生本身。毛蒂莫(Mortinore1988年) 的研究也证实了这一点。因此,学校预防犯罪对策的重点应放在怎样减少学校的负面效应,怎样减少上述三种人的问题上。

5)社会对策:在西方社会,随着对物质享受的期望不断提高,越来越多的青年人无法获取物质享受,就把娱乐与文化活动视为自我确认、社会地位与独立性的重要途径。西方国家开发了一系列极富于想象力的项目,旨在为青年人提供体育、音乐、戏剧、舞蹈等多种多样的活动,他们调动青年人自己组织这些活动并在活动中寻求发展。虽然从整体而言,证实青年工作或青年俱乐部能够减少或预防犯罪的研究还为数不多,但青年工作确实能为青年人提供教育、监护、娱乐、信息等多方面的服务。这一切都可以帮助青年人减少成为犯罪分子的可能。形形色色、丰富多彩的文化娱乐活动,可使青年人改善价值观、进行积极消费、创造事业心,其价值绝不可低估。青年人渴望被承认、被重视、被欣赏,因此,由青年人自己管理的文娱活动可培养自尊自信、独立自主的感觉。体育、音乐、戏剧、舞蹈、文学可以帮助青年人更好地了解自己,了解自己的价值、自己的能力,更好地处理与他人的关系。这类活动还可以克服伦理、种族的偏见,使青年人融入更广泛的社区活动。

6)就业对策:尽管有关失业与犯罪之间关系的研究结论尚模棱两可,但人们已达成共识的是,至少在个案中,失业与犯罪相辅相成,互相促进。在培训与就业计划中,至少有五种因素可以起到预防犯罪的作用:①就业满足感,以及对工作表现的积极的反馈;②晋升与发展的机遇;③与监督者、同事之间的亲善和睦关系;④运用自己已有的技能与学习新技能的机会;⑤提供地位感与不断增长的奖励。实践中有三种主要的以就业为基础的预防犯罪方法,它们是:提供培训与培养工作经验;改善与扩大就业机会;支持与鼓励就业信息网络的建立。

3.英国针对青少年犯罪行为所进行的开创性举措和犯罪预防试验

1)英国胜利农场试验。英国政府曾经成功地开展了一个名为“胜利农场试验”的项目。英国胜利农场试验的方法以派出工作、街头工作为主,旨在发展与工人阶级、高犯罪居民区青少年的联系。实验分为测试组(54名男孩,平均年龄15岁)和控制组(74名男孩),历时13个月。20个月后观察实验效果,结果令人鼓舞。实验组在法庭出现、定罪、自报犯罪三个领域都好于控制组。一年后,经警察立案数证实,实验组违法的仍少于对照控制组。但实验期一过,犯罪无论从数量还是质量上都有恶化的趋势。这说明实验是一种控制力,实验一停,犯罪反弹。研究者发观,获益最大的是有劣迹、但不严重的男孩子。这说明,或许此类实验应针对在犯罪边缘的青少年,而不是少年犯。

2)英国青少年再犯罪电子标签系统。面对青少年犯罪问题日趋严重的情况,英国启动了“青少年再犯罪电子标签系统”。针对一些被告上法庭的青少年往往在交了保证金候审期间又犯新罪,再犯和累犯在英国青少年犯罪中占有越来越大比重的情况,英国政府推出了一个新的对策——给问题青少年戴上电子标签,以便有关部门能够深入社区密切监督他们,避免他们重新犯罪。监督对象主要是那些年龄在1216岁之间,已经有过某种违法犯罪行为,在其违法犯罪发生并得到处理后或者在取保候审期间有可能重新犯罪的青少年。佩带电子标签的具体对象由法官决定,并由社区内保安公司通过电子标签系统进行监督。该计划由英国政府从20024月份开始试点实施,在20026月份向英格兰和威尔士地区推广,在实施该计划的第一年里有上千名青少年被戴上电子标签(黄兴伟,2003226,新华网<伦敦>)。

(摘自《中国城市社区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模式研究报告》,法律出版社2005年版)

摘编、责编:陈晨

(中国青少年研究中心青少年法律研究所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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