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少年犯司法审判会
它由一名召集人组织,该人必须是少年犯司法部门的雇员。案件来自于儿童法庭、公诉人、警察的移交。只有涉嫌犯罪的未成年人承认犯罪时,他们才可以出席审判会。该未成年人亦必须同意出席审判会。所有出席审判会的人士会协力为未成年人定出一个“改过自新计划”。“改过自新计划”可能包括做不受薪的社区工作或获得帮助,例如戒毒。有关“改过自新计划”的订立,是没有什么限制的,但其惩罚性程度不能比裁判司的裁决重。假如该未成年人不履行审判会所决定的计划,他就会被送上法庭。在法庭上,法官可以完全不理会审判会的决定,给他判刑。另外,假如罪案涉及受害者,该名受害者亦可以出席审判会。该未成年人要向受害者道歉,或者就损毁的物品做出赔偿。
2.青少年犯罪协商会
协商会由警察、罪犯及其家长、亲友、法律顾问、被害人及其亲友参加,由召集人主持进行。该会属政府部门,其主任和下属办事机构的主任均属公务员;每次会议的召集人系政府临时聘请的在社区有一定威望的高尚人士担任,新南威尔士州有450名这样的召集人。他们一般都来自犯罪青少年所在的社区,熟悉罪犯生活的社区情况和其家庭情况,知道如何帮助该名青少年罪犯改正错误,并能够较实际地制定出帮教计划。召集人都是自愿担任的,一向要经过协商会负责人的面试,主持会议之前还要经过2-3天的培训,以熟悉有关的程序规则和应遵循的行为规范。
据统计,经过该会帮教后的青少年罪犯,80%的人不再重新犯罪,故现在的澳大利亚青少年犯罪法庭只审理重罪犯和再犯者。新南威尔士州政府青少年犯罪协商会,在1997-1998年度召开协商会500次;1999-2000年度召开1500次。三年来,共有4300名青少年罪犯通过该会解决罪责。此举使犯罪的青少年可以在不离开他们家庭、学校和社区的环境下,改正罪错,重新做人,深得社会各界人士肯定。
3.强化监管项目
强化监管项目,在2008年5月,该部在新南威尔士州推出了强化监管程序(ISP)。华盛顿公共政策研究所表明,以家庭为基础的干预已被证明对减少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和再犯罪产生的成效最大。强化监管计划(ISP)负责社区中高风险犯罪的未成年犯罪者,是一种有效的以证据为基础的干预,从而减少再犯罪。强化监管项目的家庭处理模式是基于多系统治疗法(MST)。这些项目已经被客观地评估为世界上针对严重及重复犯罪的未成年犯罪人的最成功的处理方法。强化监管项目是针对那些严重和/或重复犯罪的,年龄介乎10-16岁之间,再犯罪或关押风险被评为中到高级的未成年犯罪者。这一目标群体占未成年人司法部负责对象的百分之六十。十年来,其他司法管辖区的评价已显示出再犯罪情况的持续减少。MST目前在美国三十多个州,以及包括加拿大、丹麦、爱尔兰、英格兰、瑞典、荷兰、新西兰和挪威在内的八个国家使用。对未成年犯罪者的长期跟踪调查显示,高达百分之八十八的参加过MST的未成年人在四年内没有再犯罪。从长远来看,相较于羁押干预,这种处理模式也更节约成本,也减少了再犯罪率。这个项目由受过特别训练的临床工作人员组队建成,其中包括为便于和项目中的原住民家庭接触而配置的原住民团队指导人员。强化监管项目的预期成果包括减少再犯罪和监禁;减少药物滥用;改善家庭机能;减少在家中的行为问题;提高上学率或增加培训及就业机会;增强遵守纪律的习惯以及增加与亲社会的同龄人的接触。在强化监管项目里,工作人员与这些未成年人的看护者签订合同,同意为处理目前情况而采取的一些策略。把重点放在家庭和社区,而不仅仅针对这些未成年人,这是有别于传统做法的转变。这只是初期的尝试,但结果是令人鼓舞的。
注:摘编自叶青、王超的《试论澳大利亚少年刑事司法的最新发展——兼与我国少年刑事司法之比较》,原载《青少年犯罪问题》2001年第6期;[澳]瓦尔达·鲁斯思的《澳大利亚新南威尔士州的少年司法转移处理和非刑事处罚替代方式》,原载《青少年犯罪问题》2009年第6期。
摘编:郭开元
责编:陈 晨
(中国青少年研究中心青少年法律研究所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