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教育渗透在日常生活的潜移默化之中,父母与子女朝夕相处,父母的言行时时刻刻影响着子女,如父母勤奋孩子也认为人应该勤奋,否则,孩子也学会父母的懒惰,不主动做任何事,父母吵架或训教孩子时骂人,孩子也就学会骂人,父母自私,缺乏责任心,不关心照顾别人,孩子也学不会这些关心、体贴、理解等优良品格,所以子女的道德品质和个性特征,是在逐渐模仿学习父母的言行中形成的。良好的家庭熏染,有利于子女的成长、成才,反之,有害的家庭教育就会使青少年沾染恶习,甚至发生犯罪行为。
1.破裂家庭家长失责
家庭自然结构受到破坏,即父母分居、离婚,一方或双方死亡,家庭结构的完整性遭到破坏,会给青少年在感情上和心理上留下难以医治的创伤,甚至造成严重缺陷,特别是那些喜新厌旧、抛弃家庭,并在事实上放弃了抚养子女义务的父母,他们留给子女的是恶劣的印象和受到委屈、侮辱的感觉,还有怨恨,甚至是仇恨。他们认为父母是负心的,不道德的,确信人人为我,只有个人的幸福、个人的一切才是所关心的,在他们的个性发展过程中,往往产生孤僻、冷酷、粗暴、怨恨等心理变态,促成个人不良意识的萌发。
2.对子女的关心和教育不足,父母失职
家庭中父母与子女之间基本自然的血缘(拟制血亲)建立起来的权利义务关系,在孩子未成年之前父母对子女有抚养和教育义务,而其中的教育子女的义务既包括家庭教育,也包括父母投资送子女去学习的义务,而家庭教育比起学校教育来说,没有投入,只是义务教育,因此,很多家庭从心理上未能引起足够的重视,总觉得把子女送进学校才是教育的开始,这与我们国家家庭教育缺乏规范化、制度化有关,对于家庭教育没有统一的要求和模式,没有监督、督促,主要靠家长的觉悟和素质,必然会出现一部分家长不重视家庭教育。现在社会有很多家庭把孩子交给自己的父母代管或交给保姆和亲属代养,自己忙于工作和生活,无暇问津孩子的教育,认为给孩子足够的物质生活保障就是最好的教育,这样造成孩子的情感缺失,孩子自己寻找依托时容易走入其它的误区。
3.不道德家庭家长失德
家庭成员品行不端,一些不道德的行为、不道德的言论对子女犯罪起到了“示范”的作用和间接的影响,正所谓“上梁不正下梁歪”。家长的一言一行对子女都具有示范作用,如果其本身品行不端,常做些不道德的事,如贪图小利、不忠不孝、称王称霸、纵欲贪色等,子女耳濡目染,就会模仿,最终就会形成错误的是非道德观而导致犯罪。不良家风对青少年犯罪的影响是多方面,表现形态也是多样的,成长在这类家庭的子女,受到的影响都是极为有害的,他们目睹父母种种不道德的行为,自然而然在耳濡目染中,潜移默化地接受了父母的错误的道德观念和模仿父母的不道德行为,就会对其人格、世界观、人生观,特别是道德观念的形成产生极坏的影响,导致这样家庭中的子女形成一些反社会的不道德的错误认识、人格偏执、需求畸形等消极的、不健全的心理,这样的青少年在遇到某些犯罪诱惑时就容易导致犯罪。据调查,吉林省186名违法犯罪学生中近60%的父母素质较差,有各种不道德行为。社会上的大量事实也表明,许多犯罪是因受到父母或哥姐不良行为的影响而变坏的,如有的家庭充满暴力,一些在“战争”中长大的青少年自幼就形成了冷酷、仇恨、逆反等不良人格,有的家长品行不端,行为不轨,这些不良行为,都会使天真无邪的孩子,心灵上受到影响,潜移默化地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
4.社会转型不利因素冲击家庭,父母价值观错位,家长失范
我国从计划经济体制向市场经济体制的急剧转变,引起了社会许多结构性因索的变化。市场经济时代的到来,迫使人摆脱原有的生产和生活方式,社会竞争加剧,失业、下岗、社会流动、居无定所随时发生,贫富分化加剧,原来相对平静的社会状态彻底改变,人们首先感到的是集体、自我的疏离以及人与人之间密切交流的淡化。这种社会背景对成人价值观的形成产生了影响,使他们对社会、集体、他人产生了疏离感。社会文化、价值的矛盾和冲突,改革开放,社会的急剧转型,传统单一的文化、价值体系产生裂变,在文化层面出现本土与外来、传统与现代、高雅和通俗、先进与腐朽、理性与非理性、主流与非主流等多元文化同时并存的局而,在价值取向的传统单一的“大公无私”“公而忘私”的集体主义取向被打破,向多元性、多样性发展。处在这种文化、价值的过渡时期,父母选择异常艰难和复杂,从而感到动摇和疏离,而对现代新奇和多变的文化内容又感到莫衷一是,迷惘和沮丧之情油然而生。他们既没有立足于传统文化的土壤中,为传统的文化价值精神所感化,又没有完全根植于现代文明的沃土上,善于吸取现代文化的精华,用全新的理性精神来武装自己,内心已失去了真切的信念和价值精神,产生“信念危机”。这样无信仰的一代在父母“信念危机”中,在这种社会环境的刺激下,进一步发展为“无信仰一代”。由于我国处在转型期中,社会控制力有削弱的趋势。计划经济时代,社会结构相对单一,领导的号召和紧密的组织关系成为社会控制力的主要依据。而市场经济中,多种经济成分并存,社会结构成分趋向多元和复杂,社会组织体系趋向松散,领导阶层由于某些不正之风较为盛行,其权威地位也受到挑战。因此,原有的社会控制的核心力便产生动摇。而市场经济因其公平竞争的市场需要,客观上要求以法律法规和道德规范为核心力来维系市场健康发展,实现有效的社会控制,但是这些法律、法规和道德规范正在建立和形成中,尚不健全不完善,而传统的那套又不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市场经济发展的实际控制力比较脆弱。因而在经济和政权领域中首先出现腐败现象,如以次充好、制假贩假、短斤缺两,制毒贩毒,官商勾结,钱权交易,贪污受贿等。这些现象随之扩展到社会的其它领域,使整个社会出现了混乱无序的状态,某些道德在“滑坡”。社会转型中的这些变化,使家长而对新事物、新思潮缺乏正确的价值判断依据,在人生观、价值观、世界观上受腐朽思想毒害发生错位,这种德育源的错位,对下一代的影响可见一斑。
注:摘编自梅艳玲、王晋的《对社会转型期家庭德育失范问题的研究》,原文发表于《牡丹江大学学报》2008年第4期。
摘编、责编:刘秀英
(中国青少年研究中心家庭教育研究所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