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教育消费是指家庭付出劳动或支出货币来换取教育服务、购买教育资料以满足其成员教育需求的行为。家庭教育消费包括经济观、家庭教育消费观、家庭对教育的需求、家庭教育消费的结构及其在家庭消费中的比率等方面的内容。
家庭教育消费反映着一定的家庭教育观、经济观、价值观、人才观,及其对子女的期望。家庭教育的状况直接反映着不同地区、不同历史时期、不同家庭背景中,家长的教育消费意识和行为的发展与变化。因而十分有必要对家长和孩子进行家庭教育消费的调查和了解。家长和孩子是家庭教育消费的主体。他们的消费行为既受消费意识的影响,又反过来影响人们的消费观。
2001年我们通过对昆明市所辖的城区、郊区、农村等十四所接受义务教育的中小学生、家长以及有关教师和学校领导进行调查,并进行分析、研究。以求能够通过对一些问题的回答反映出家长们的教育消费观念。
通过多种方式的综合调查与认真分析,希望能够为研究家庭消费结构提供参考;也能够为引导家庭教育科学合理地消费提供依据;还希望探讨新形势下开展家庭教育的策略和方法途径;更为“必须把基础教育摆在优先地位并作为基础设施建设和教育事业发展的重点领域”而献计献策。
为了在较短时间内,抓住问题的主要方面,开展较深入的研究,以点带面,研究昆明市家庭教育的基本状况,我们把研究的重点放在小学和初中阶段;放在城市和城郊,并适当涉及农村;放在家长和学生,并适当涉及学校和教师。本调查采用分层随机抽样方法,选取了昆明市城区、郊区、和农村三类地区的14所学校的小学三年级、五年级、初中二年级的1210名学生及其家长作为对象,进行有关调查。实际回收有效问卷2396份,其中家长问卷1192份,学生问卷1204份。
调查发现家长普遍重视家庭教育消费,但不同地区的家庭教育消费存在着巨大的差异。家庭教育消费主要分为两大部分:学校要求缴纳的费用(如学杂费、教科书费、郊游费、保险费、班费、班服费等);家长主动投入的用于校外教育的费用(如补习费、特长学习费、课外书籍费、计算机及其耗材费等)。通过调查我们看到,昆明市家庭教育消费有以下特点:
第一,在学校要求交纳的费用方面,城区和农村的差距不大。小学每年缴纳费用在500元以下的家庭占调查总数的百分比分别是67.1%和73.4%;中学为51.9%和41.6%。但郊区学生的费用明显高于城区和农村,每年需缴纳费用在500元以上的占该样本的百分比,小学为68%,中学是94.5%,其中1000元以上的小学有18.5%,中学更高达55.4%。调查表明,学校教育费用过高的主要原因是缴纳择校费和赞助费,而城郊样本的各项指标都高的原因,与流动人口多及家长期望为子女争取更好的受教育机会和环境,改变子女命运等因素有关。
第二,家庭用于校外的教育费用,因家庭背景不同而有较大差异,但总体而言,城区家庭用于校外教育的费用明显高于郊区和农村。每年用于校外教育的费用低于250元的家庭,无论是小学还是中学农村都占大多数,而城市仅接近农村的不到三分之一。相反每年在校外教育的费用在1000元以上的家庭,城市已达到18.17%,但农村仅有2%。这就非常清楚地说明,我市城乡差别在经济发展水平、家庭收入以及教育投入方面存在着极大差别。极大城乡差别的存在,特别是在教育投入上极大差异的存在令人担忧,如不及时采取有效的手段加以解决,势必造成人才培养的不平衡,社会发展的不平衡,进一步扩大城乡之间的差别,影响我市的可持续发展,带来新的社会问题。
注:摘编自马祥林,王天桥的《昆明市中小学生家庭教育消费调查研究》,原文发表于《昆明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04年3月号。
摘编、责编:刘秀英
(中国青少年研究中心家庭教育研究所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