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传统家训中伦理道德教育的典型方法
(1)以身示范,产生潜移默化的榜样作用。由于家庭成员长期生活在一起,家长对子女的教育有着特殊的作用。颜之推说:“夫同言而信,信其所亲。同命而行,行其所服。”就是说,同样的一句话,人们总是相信亲近的人;同样一个命令,人们总听从所敬佩的人。家长的一言一行,对子女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晋代陶侃利用职务之便,送鱼给母亲,他母亲就修书责之:“尔为吏,以官物遗吾,非惟不能益吾,乃以增吾忧矣。”陶侃成为东晋名臣后人赞叹:“非此母不生此子。”子女在家庭中接受教育,大都是在活动中无意识地接受的,家长的言行对孩子起着潜移默化的熏陶作用。因而,我国古代很多人写的家训、家书中,比较普遍地采用了以自己的亲身经历和亲身感受来教育子女的教育方式。由于我国古代家书家训都是家庭中德高望重的长辈写子女的教育材料。因此,很多观点都从自己切身体会说开去,这样无形之中对子孙起到了一种榜样的示范作用。
(2)循序渐进,依据不同层次和阶段特点实施教育。循序渐进是指根据子女不同时期发展特点进行教育。早在西周时期,周代贵族家庭就有一套按照儿童年龄安排教育的程序,《礼记·内则》对这一程序作了介绍:“子能食食,教以右手。能言,男唯女俞。”“六年,教之数与方名;七年,男女不同席,不共食。八年,出入门户及即席饮食,必后长者,始教之让。九年教之数日。十年,出就外傅,居宿于外,学书记。”正是通过这样由浅入深的学习过程,为子女打下良好的学习基础。尽管我国古代在实施循序渐进的教育方法时有过于僵硬的倾向,但总的来说,根据儿童不同发展时期身心发展的情况实施教育,是符合教育规律的。现代心理学证明,人的思维发展有一定的层次性和阶段性,应依据不同层次和阶段特点实施教育,因而循序渐进的教育方法在现代仍有广泛的借鉴价值。
(3)既注重环境熏陶,又提倡道德自觉。传统家训特别重视环境对人的熏陶和影响作用,良好的家风能使家庭中形成有利于子女道德发展的舆论氛围、情感氛围、心理氛围,在耳濡目染之间实现对子女的道德熏陶。李邦献《省心杂言》:“教子弟无他术,使耳所闻者善言,所见者善行。善根于心,则动容周旋无非善。”外界的环境及交接的朋友也直接影响子女品质的形成。明人温以介在《温氏母训》中说道:“汝与朋友相与,只取其长,弗计其短。”孙奇逢也在《孝友堂家训》中讲:“与人相处,须有以我容人之意,不求为人所容”。如果子弟自身没有较强的道德需要和伦理自觉,无论外在的道德环境如何优良,都难以使受教者成仁成圣。子弟自身的道德修养是道德教育和环境熏陶发生效用并形成道德品质的内在根据。传统家训认为,重视外在影响与调动内在积极性是可以统一的,孟母三迁与断机教子,就是这两种方法结合使用的典范。
2.传统家训中伦理道德教育实践的当下价值
(1)对于现代德育课程设置的启迪作用。提高整个社会的道德水平,尤其是培养个体的道德品质,需要一步步地进行。在道德教育过程中搞“大跃进”式的运动,无疑是背离道德教育自身发展规律的是很难达到我们预期的道德教育效果的。传统家训不仅有一定的阶段性、层次性,把道德教育分为胎教、幼教、少教、成教等不同阶段,“根据不同阶段受教者的生理、心理情况的差异,对受教者所施教的内容也都各不一样,并且高一阶段的受教内容可以在以往学习的基础上攀升,随着受教者的见识增长,自己还可以不断挖掘其新的思想内涵。”这种循序渐进的教育方法对于我们有效地避免当今道德教育的重复性和超阶段性的弊端,具有重要的启迪作用。
(2)对于当今单纯的“主客”教育模式的纠偏作用。单纯的“主客”模式虽然能给受教育者提供未来德行的认知图式,但它们在受教育者头脑中却往往以知识的形态存在,而非成为受教育者品德一部分的信念存在。“这种教育最大的弱点是忽视了人的主体性,忽视了人具有改变环境的能力和能够根据需要创建新的社会规则和道德规范的能力。”单纯的“主客模式”因过于突出受教育者的某一方面的特性而容易走向极端。事实上,受教育者既是环境的产物,又是环境的创造者;既是教育的主体,又是教育的客体,在道德教育实践中这两方面的属性是有机统一的。因此,在当今的道德教育中,为了使我们的道德教育效果更具实效,就要避免这种德育模式的单一性所产生的不良影响,有必要将两者有机整合,而传统家训中“既注重良好环境的熏陶、正面典范的引导,又提倡主体道德自觉、调动主体能动性的方法无疑是一个很好的启迪。”
(3)对于当前思想政治工作的改革的借鉴价值。当前思想政治教育的效果不尽如人意,其原因就是内容选择不当,或内容的难易程度不适合教育对象;或假、大、空者多,而真、平、实者少。而传统家训的育人之道在内容选择上可以启迪我们认真省思我们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当前青少年生活的社会环境要比古人复杂得多,社会风尚、现代传媒以及接受成年人示范的人际关系环境等对青少年道德人格的影响日渐增大。传统家训中蒙以养正、德教为先的理念,重视社会环境、人际交往对子女品德的影响的思想等无一不启示我们,通过持之以恒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把道德的基本要求内化为人格的一个部分,形成道德习惯,使其在面临道德选择的时候,能够自觉按照道德要求去行动。”
由于时代和阶级局限性,传统家训中的伦理道德教育理念并非都是精华,需要我们对之进行认真疏理和评析,坚决加以摒弃鼓吹天命、神化皇权等纯属糟粕的部分;对于具有“传统美德”性质的因子,我们要大胆继承和借鉴,以使其继续给人以真的启迪、善的讽劝和美的鉴赏。
注:摘编自施敏锋、蒋乐琪的《传统家训中的伦理道德教育理念及其当下价值探析》,原文发表于《黑龙江高教研究》2010年第3期。
摘编、责编:洪明
(中国青少年研究中心家庭教育研究所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