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摸清广大家长普遍重视对子女的抚养教育情况,进而有效进行家庭教育指导,天津市妇联和天津市家庭教育研究会于2008年7-8月,联合在天津市城乡9个社区进行了家庭教育状况及家庭教育指导需求调查。本调查采取立意和分层定比方法抽取样本,每个社区发放120份问卷,其中学前儿童、小学生、中学生家长各40人。调查对象的选取以符合该社区居民整体状况为基点,兼顾特困、单亲、残疾、隔代家庭等特殊群体。回收有效问卷1054份,其中学前儿童家长占35.8%,小学生家长占32.4%,中学家长占31.8%。
本次调查对家长的教育观念和教育行为进行了较为全面的了解,统计结果显示,既有积极的方面,也有存在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家庭教育的着力点:注重德育、智育和身体素质,最担心孩子的安全、健康和学习
调查中,我们向家长了解了“在家庭教育中,您在下列哪方面下功夫最多?”列出“身体素质培养”、“智力开发和知识教育”、“道德品质和做人的教育”、“兴趣爱好的培养”、“行为习惯的培养”、“人格和心理素质教育”、“生活和劳动能力培养”、“创新能力培养”等方面,要求家长选择三项下功夫最多的并排出顺序。统计结果显示:三项选择合计比例最高的是“道德品质和做人的教育”为72.4%;其次是“身体素质培养”为58.4%,值得一提的是首选比例高达40.4%;第三是“智力开发和知识教育” 为58.2%;其他依次是“行为习惯的培养”、“兴趣爱好的培养”、“创新能力培养”、“人格和心理素质教育”、“生活和劳动能力培养”。需要指出的是,第一选择排在首位的是“身体素质培养”高达40.4%,说明广大家长对履行自身对孩子基本职责的重视;再就是第三选择排在首位的是“创新能力培养”(18.1%),尽管从总体上看这方面的比例并不高,但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家长顺应社会发展需要,对现代人才素质的了解和重视。
从统计结果中我们清晰地看到,家长对孩子期望的三项选择,排在首位的分别是“身心健康”(49%)、“拥有和谐幸福的家庭生活”(20.1%)和“有能力适应现代社会生活”(23.7%)。为了便于分析父母期望的总体状况,在统计中我们将三项选择相加,结果显示,“身心健康”、“有能力适应现代社会生活”和“拥有和谐幸福的家庭生活”分别为64.6%、47.8%和43.1%,同样排在全部选项的前三位。其他依次是:孝敬父母(39.9%)、有一份稳定的工作(33.9%)、完成学业后尽快经济独立(17.3%)、有一技之长(15.6%)、出人头地,为父母争光(12.1%)、有较高的收入(10.7%)、具有创新精神不循规蹈矩(8.7%)、有硕士/博士学位(6.2%)。
这组数据表明以下几个特点:一是注重孩子自身发展。“身心健康”是父母对孩子的最大期望,而“拥有和谐幸福的家庭生活” 和“有能力适应现代社会生活”也都反映了家长以孩子为本的理念;二是在孩子的未来与父母的关系上更为理智。近四成的家长期望孩子孝敬父母,这是人之常情,也是子女应尽的义务。而把期望寄托于孩子“出人头地,为父母争光”的只有一成多;三是对孩子的期望务实的成分相对较多。比如有三分之一以上的家长期望孩子“有一份稳定的工作”,而“有较高的收入”的只有一成;四是相比较而言,广大家长对孩子的高学历期望的比例并不高,期望孩子有硕士或博士学位的在全部选项中排在最后,低于“完成学业后尽快经济独立”、“有一技之长”、“具有创新精神”的选择比例。这一结果与以往的研究和对父母期望的一般印象有所不同,反映了家长更加注重孩子发展的内在条件,也与我国近年来研究生教育比例扩大,高学历在孩子未来就业中的作用相对减弱不无关系。对此,有待进一步研究。
调查中进一步向家长询问了“您是否了解子女对自己未来的期望?”表示“非常了解”的有14.9%,“有一些了解”的有36.8%,“不太了解”的有16.3%,“不了解”的有7.3%,另有24.7%表示“说不清楚”。当问道“您的期望与子女的期望是否一致?”回答“一致”的10.4%,“差不多”35%,“不太一致”16%、“不一致”2.6%、“说不清楚”36%。
3.家庭教育分工:夫妻共同承担子女教育的比例不到四成,母亲唱主角,父亲投入少
在孩子教育中,父母承担着共同的责任。夫妻之间发挥各自所长共同教育孩子,可以实现优势互补,有利于孩子的全面发展。
本次调查显示,有高达96.5%的家长同意“夫妻双方在子女教养上负有同等责任”的说法,其中表示“非常同意”的有62.4%;有64.3%的家长不同意“最好是夫妻分工或有侧重,一人挣钱一人管孩子”的说法;有84.1%的家长不同意“‘养不教,父之过’,子女教育应主要由父亲负责”的说法;有49.1%的家长对“孩子成长中母亲的关怀比父亲的关怀更重要”的说法表示不认同;另有83.6%的家长不同意“孩子小的时候不懂事,谁管孩子无所谓”的说法。也就是说,从总体上看,多数家长在认识上趋向于父亲和母亲对孩子要发挥同样的作用,夫妻合作共同教育孩子。
但是关于夫妻如何合作,一些家长的认识则未必正确。比如有45.2%的家长认为“最好是内容有所侧重,母亲负责生活起居父亲负责教育”;有57.6%的家长认为“最好是方法不同,一人严厉,一人温和”。事实上,家庭教育是融于日常生活之中的,父母对孩子的生活照顾和教育影响不可能截然分开。而相当多的家长所推崇的父母二人一个唱“红脸”、一个唱“白脸”的教育方法,往往容易使孩子对某些问题产生认识冲突,难以做出正确的价值判断。
在调查中,我们从“子女学业”、“子女管教”、“日常生活”、“闲暇生活”、“与子女沟通”等5个方面,用20个指标考察了家庭教育分工情况,分为“母亲做,父亲很少做”、“母亲做,父亲经常协助”、“父母共同承担”、“父亲做,母亲经常协助”、“父亲做,母亲很少做”、“其他人做”、“没有人做”等7种情况。在统计中我们计算出20个指标的平均百分比,从总体上了解到家庭教育分工情况是:“父母共同承担”37%;“母亲做,父亲经常协助”20.3%;“母亲做,父亲很少做”29%; “父亲做,母亲经常协助”4.8%;“父亲做,母亲很少做”3.5%;“其他人做”3.3%;“没有人做”2.3%。
这组数据反映出在家庭教育分工上的突出问题是,夫妻共同承担家庭教育的比例不到四成,而由于各种原因多数夫妻在子女教育上的付出不均衡。母亲在家庭中是子女教育的绝对主角,以母亲为主教育孩子的比例近五成,加之夫妻共同承担,母亲承担子女教育的共计达到八成以上。与此形成鲜明对比的是,以父亲为主教育孩子的比例不到一成,加之夫妻共同承担,父亲承担子女教育的仅四成多。在一半以上的家庭存在子女教育父亲“缺位”的情况。
以往的研究表明,父亲对孩子的发展,特别是对于其自我认同具有重要的作用,父亲帮助孩子从心理上与母亲分离,教他们控制自己的冲动,学习各种规范和规则,同时他还能帮助母亲避免过度情绪化地处理她和孩子之间的关系。随着孩子年龄增长,父亲对孩子的影响越来越大,在人格发展、未来志向、人际交往等方面,父亲对孩子的影响大于母亲。而父亲在孩子教育中的“缺位”,在很大程度上加重了母亲的负担,更对孩子的长远发展不利。
注:该文摘自关颖、陈钟林、曹慧《家长教育观念和教育行为的调查与分析》,原文发表于《中国家庭教育》2010年第1期。
摘编、责编:洪明
(中国青少年研究中心家庭教育研究所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