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谐社会与学校德育改革

发表日期:2008-03-17作者:编辑:system出处:

 
 
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提出的一项重大历史任务。在中国,和谐社会的构建第一次被提升至国家层次而具有普遍性意义。和谐社会是“以人为本,全面、协调、持续的发展”科学发展观指导下的社会,是全体人民各尽所能、各得其所而又和谐相处的社会。它无疑是一个兼备社会政治理想和道德理想之双重特性的社会伦理概念,它所表达的不仅仅是社会对公平正义秩序的制度诉求,而且还有人们对美好安宁生活理想的伦理期待。建设和谐社会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在社会转型期这样的特殊背景下提出的,它不仅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必要,也是小康社会发展的必然。道德是社会和谐的重要的道义基础,也是构建和谐社会的精神动力。学校德育在和谐社会的建设中面临着许多新的挑战,也担负着重要的历史使命。
在复杂的国际国内形势下,社会存在着许多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相抵触的不和谐音,学校德育面临着许多新的挑战。其一,面对多元价值的困惑。这一方面来自新的道德与价值观的冲击,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进一步发展,我国社会经济成分、组织形式、利益格局和雇佣关系日趋多样化,这些变化势必引起学生原有道德观念的变化,在这个变化过程中,学生对一些问题的善恶判断自然会出现困惑,会感到无所适从。另一方面来自西方价值观的传入,随着改革开放的进一步深入,西方资产阶级的道德规范、价值观念和生活习俗也必然会趁虚而入,东西方文化的碰撞使学生倍感迷惘,给学生道德观念的确立和价值取向的选择带来更大困难。其二,信仰的缺失。社会物质和精神生活的快速变化导致人们对所持信仰由怀疑到困惑到丧失。出现了信仰真空,也就缺失了过有意义生活的重要维度,空虚、寂寞、无聊感就会充斥青少年的生活。其三,社会道德的失范。社会上贪污腐败盛行,道德滑坡,诚信丧失,严峻的社会道德现实与学生在学校里被灌输的道德信条相去甚远,不良的社会风气严重污染了学生心灵。其四,网络的迷惑。由于信息网络的高速发展,暴力、色情、垃圾邮件等不良网络文化对学生的毒害日益严重。这些影响青少年学生正确道德观念形成的因素是客观存在的社会现实,学校德育必须正视这些社会现实,绝不能掉以轻心。学校德育改革是积极推进和谐社会建设的重要力量之一,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长期以来,我国的中小学德育经过不懈的努力,取得了丰富的成果和经验,但由于对学校德育在建设和谐社会中的重要作用认识不足,学校德育还存在着许多问题,突出表现在如下几对矛盾中:
1.公德与私德
梁启超认为,公德和私德是道德的两个方面,本质是同一的,只是区别于道德的外显上。“人人独善其身者谓之私德,人人相善其群者谓之公德,二者皆人生所不可缺之具也。”我国国民一直以来私德昭彰,而公德缺损,“我国民所最缺者,公德其一端也。……吾中国道德之发达,不可谓不早,虽然,偏于私德,而公德殆阙如。试观《论语》、《孟子》诸书,吾国民之木铎,而道德所从出者也。其中所教,私德居十之九,而公德不及其一焉。”(www.edubridge.com)
公共道德是和谐社会中日趋重要的外显德性。公共性其本身就有“和谐社会”的涵义,因为作为参加公共事务必要条件的公共精神和公共意识及指称人与人之间社会交往中的互相照顾和关心的和谐状态,都与和谐社会中的公共理性、人文精神相一致,也与十六大报告中描述的人与人相互尊重、团结互助、平等友爱、融洽和睦及人与自然、社会相协调等和谐社会的基本特征相吻合。生活空间结构的公共性是现代社会的一个基本特征。由于社会公共生活领域的不断扩张,私人生活领域受到越来越强大的挤压,人们的生活也越来越多地显露于社会公共空间,相互间的依赖性加大,生活方式的公共化趋势日益强化。现代社会生活的公共性特征缘起于现代社会发展的结构性转型,社会的公共性扩张产生了相应的对社会公共生活规则与秩序的普遍需求,而社会个体的私人生活极其多样性的增长却与这一要求构成了某种内在的张力。于是,如何化解这一张力并在人们的生活多样性之间构建一种和谐的社会生活秩序或者和谐的生活状态,便自然而然地成为了现代社会和现代人都必须面对的一个严峻的现实课题,这样“人人相善其群者”的公德就越来越显其重要。
学校是养成公共道德的重要场所,在自1993年以来的德育大纲中虽也有公德的分量,但效果不显著,存在的问题是大而空,脱离学生的生活世界。在德育新课程中,这种状况得到了改变。以《品德与社会》(3-6年级)课程标准为例,德育内容根据“我在成长”、“我与家庭”、“我与学校”、“我与家乡(社区)”、“我是中国人”和“走向世界”六个领域来确定,广泛涉及个体心理、家庭责任、人我关系、社会公德、公民责任等各个方面,贴近学生的真实生活,并符合学生活动领域逐步扩大的生活逻辑,但实际效果还有待于实践的检验。
2.规范与发展
以往的德育偏重共同的规范、守则,缺少从个性的发展、个人的实际、个体的特点出发进行教育和引导。所谓规范,是指根据一定的标准和准则对一定的主体进行约束和制约。道德作为一定社会客观需要的反映,常常表现出对特定对象的约束。德育是一种有目的的社会活动,同样反映着社会的客观需要,具有显著的规范人的特性。人的发展,是指个体在生理、心理和精神诸方面的生长和变化。它不仅包括生理心理方面的成熟,更重要的是包括具有文化价值指向的、持续不断的、对个体生命构成意义的变化。德育对人的发展的作用,主要是指教人如何在有限的人生中追求人格的完善、人生的意义和价值,以促进生命主体在精神方面的积极变化。
规范人和发展人是德育同时兼具的两种本质(或功能),前者注重社会的需要,将学校德育作为社会的一个功能子系统,德育的使命在于根据一定的标准和准则对学生进行规范和制约,以保持社会的稳定和发展。后者在于满足个体的道德需要,追求个体道德人格的完善,使学生真正成为道德的主体,实现道德上的自由和自治。显然,两种价值追求都不应偏废。偏废社会需要,德育将走向抽象化、理想化;偏废个人的需要,德育将是非人道的,甚至是反人道的。但是由于德育的意识形态特性,在很长的历史时期内,我国德育主要以满足社会需要为目的,发展人的功能被有意无意地忽略了。从国家历次颁布的有关中小学德育的规程、条例、通知乃至德育大纲看,培养“社会主义新人”、“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一直是德育的根本任务和目的,对于如何通过德育满足个人发展的需要则很少考虑,即忽视了德育的个体享用性功能。“所谓德育的享用功能,即是说,可使每一个个体实现某种需要、愿望(主要是精神方面的),从中体验满足、快乐、幸福,获得一种精神上的享受。”(鲁洁:《论德育的个体享用性功能》[J],《教育研究》,1994年第6期)“个体享用性的实质是让个体在道德学习与生活中阅读、领会并体验道德人生的幸福、崇高,人格的尊严与优越”(檀传宝:《学校道德教育原理》[M],教育科学出版社,2000年4月版,第32-33页)。在指导当前德育新课程改革的文件中,可以看到对德育价值的新认识,那就是“充分认识和肯定德育对坚持社会发展方向及促进个人发展的统一性”,明确提出“关怀学生的生命成长,以德育扩展提升学生的精神世界并促进人的全面发展”(朱小蔓:《制定<初中思想品德课>课程标准的理论基础与设计思路》,www.yzjy.com.cn)。这是值得庆幸的事,指导思想的转变是个先导,但如何细化如何实施是摆在广大德育工作者面前的难题。
3.审美与审丑
长期以来,我国德育对丑恶的事物基本上是采取一种回避的态度,尽量呈现给学生美好、光明的一面,只注重树立正面的典型、解释正确的规范,忽视对社会上反面事例、错误观点的剖析,只教学生“审美”,不教学生“审丑”,长此下去,青少年就会对生活中的丑恶和不道德现象视而不见,那他就失去了道德敏感性,成了一个在道德上麻木不仁的人。道德教育中审丑的缺乏是难以培养学生道德智慧的重要原因。
从逻辑上讲,任何事物都是在对立统一中存在的,作为与善相对应范畴的恶,同样是现实生活中不可或缺的组成。善恶总是在对比中获得彼此存在的意义和价值。恶的存在是对善的伤害与威胁,但也正是因为伤害与威胁,善才更显出其光辉。首先,恶的存在使善成为善,恶是善的反面,但恶却是善的明证,没有恶的给证,善也必将走向虚空,人们正是常常在两难的困境中做着向善的选择。其次,恶的存在为人类的善和道德提供了素材。在人类的道德素材中充满着对恶的警惕与训诫,在这些素材中善恶总是纠缠在一起的,尤其是在童话故事中,善与恶往往被加以绝对化,在儿童的概念里只有“好人”和“坏人”之分。第三,正是在与恶的斗争中,我们的道德得到了发展。我们的每一道德概念,都包含着对相反动机的抑止与克服。亚里士多德所著的《尼各马可伦理学》中对勇敢、正义、慷慨、节制等美德的阐述总是和与这些概念相反的概念相对比,使人们对这些美德有更深刻全面的体认。
当儿童从“好人”与“坏人”的简单判断的浪漫阶段走出来时,我们要把真实的善恶以适当的方式呈现给他们,就是说,不仅让青少年会“审美”,还要教会他们“审丑”。因为一方面纯粹善的生活是不存在的,恶在生活中永远不可能完全消除。“永远也别指望能够把那些坏的或苦的事情从生活消除掉之后还有生活。”(赵汀阳:《直观——赵汀阳学术自选集》[C],福建教育出版社,2000年版,第101页)因为恶的种子已经深深埋在了人的遗传素质里了。另一方面没有恶和不道德的反衬,善和道德也失去了比照和依据,也就无所谓善或道德了。当前对于否定德性的研究似乎也证明了这一点。奥赛尔认为,“道德学习也有痛苦的一面”,“否定性的道德知识”和“否定性的道德行为”体验在道德学习中具有重要作用。“一个人如果一生中连一次偷盗、说谎、欺骗、破坏等行为都没有,他就不可能成为一个有道德的人。”(Fritz K Oser,Learning from negative morality,Journal of Moral Education,No1 1996)我们都是在犯错误中长大的。另外,当前多元文化共存的社会背景中,善恶问题的相对性已逐渐被人们所意识。一些在传统道德体系中被奉为善的东西,在当下却成了一些人嘲弄的对象;而一些被传统道德价值所唾弃的东西,却获得了一定程度的合法性。这更需要给青少年以辨别善恶美丑的智慧。
 
 
旨在建构和谐社会的德育改革应着重以下几个方面:
1.加强公民道德教育
加强公民道德教育是培养公德的一条切实可行的途径。公民道德教育的目的是为了社会的共同生活的和谐,这种社会的共同生活依靠每个公民的道德品质和道德行为。德性的教育是公民培养的重要内容,同时也是形成个人美善生活的基础,是形成以平等、自由的个人为中心的现代公民社会即受过教育的公共社会的基础。公民的道德教育包括认同普遍核心的价值观,学习参与公共生活的技能和知识,以及培育自由思考和自主行动的批判和反思能力和承担维护公共生活的任务和义务。在当今社会,公民道德教育尤其是中小学公民道德教育应着眼于人与人、人与社会、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从内容上看,与以往的公民道德教育相比,还应增加以下几个方面的教育:其一,生态伦理。生态伦理的理论要求确立世界的价值和自然界权利,维护自然的伦理尊严。它的实践要求是保护地球上的生命和自然界。保护生态环境,维护生态平衡,这不仅是现代社会人类关注的社会生活问题,而且是维护人和其他生物生存和发展权利的道德行为。其二,生命伦理。生命伦理从学校教育的角度看,有直接意义的是性伦理,由于社会的开放程度不断加深,传统社会的某些价值开始动摇,青少年婚前性行为和堕胎现象逐年增加,因而性道德的教育在当今社会是非常必要的。其三,信息技术伦理。信息技术伦理问题被称为世纪道德。技术如不加以伦理引导的话,就很有可能违背为人类谋福利的美好初衷,而转变为制造灾难的工具。计算机犯罪问题不少是未成年人所为,因此有必要进入学校道德教育范围。
2.着力培养学生的道德能力
具有道德能力的学生应兼具道德判断力、道德敏感性和道德行为习惯,这三方面是品德知、情、行三方面的结合。在急剧的社会变革中,人们在交往领域日趋丰富、人际关系日趋复杂、利益分配时常变化的社会生活中必然会频繁地重新组合,从而不断产生新的、日趋细化的社会群体。由于每个社会群体都有其特有的文化和价值取向,因而会产生范围渐广、层次渐多、频度渐强的价值差异乃至价值冲突,这些价值差异和冲突也愈来愈不可能由某一权威机构或权威人士加以简单地裁决便可决定取舍达成共识,人们不得不经常考虑外部的竞争压力和自身特点,对处于冲突之中的各种价值取向做出符合自身需要的选择。其次是伴随着大众传媒,特别是网络文化的迅猛发展,社会日趋信息化。在信息化社会里,任何一种信息都不可能长时间占据社会信息空间,并且利用大众传媒来传播信息的主体必然会愈来愈“大众化”和“个人化”,这就意味着社会价值取向传播的日趋“多源”和“多岐”,这些都要求社会控制方式日趋开放和宽容,要求真正赋予个人自由选择价值取向的权利,也要求个人必须具备做出价值判断和选择的能力。学校德育要帮助学生形成“道德图式”(“道德图式”是指在头脑中形成并不断得到加工的道德原型[或心像、脚本等]。有的学者则从心智哲学的角度 ,将之定义为“发源于道德实践活动,而又作为先存的心理状态来制约主体活动的若干具有价值向性的道德意识单元的有机整体”。曾刊新、李建华等:《道德心理学》[M],中南大学出版社,2002年版,第112页),培养学生的道德智慧,而不是把学生变成“道德的容器”。
与人友好相处,爱和被爱,是人的基本需要,帮助学生满足这种需要乃是教育的首要职责。麦克费尔在调查的基础上总结道:人与人之间,差异是表面的,相似性是深层的。这种相似性或共性,使人们能够相互理解、相互体谅、相互关心。他坚信,行为和态度是富有感染力的,品德是感染来的而非直接教的(黄向阳:《德育原理》[M],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2000年11月版,第239页)。因此,学校在培养学生的同情心和道德敏感性中要注意营造相互关心、相互体谅的课堂气氛,使猜疑、谨小慎微、提心吊胆、敌意和忧虑在课堂生活中逐渐销声匿迹。还要注意教师在关心人、体谅人上起的道德表率作用。学生通过接近体谅人的人,习得体谅人的品德。学生从老师所作为中学到的东西,多于从老师从所说中学到的东西。教师引导学生学会关心的最佳方法就是教师自己去学会关心。
学校德育还要注意养成学生的道德行为习惯,这就需要加强学生的社会交往和实践。只有在人们的社会交往和实践中才能判断一个人的言行是善的还是恶的,是美的还是丑的,是道德的还是不道德的。因此学校德育必须加强实践,脱离人的社会实践,无所谓言行一致,也就无所谓道德。所以,学校的德育实践应从现实社会的人际关系出发,养成学生良好的道德行为习惯。
总之,“道德需要人道关怀、客观思维、决断的行动三者交融才行。”(Richard H. Hersh等著,刘秋木等译:《德育模式》[M],[台北]五南图书出版公司,1982年4月版,第2页)“一个完整的道德的人是由道德行为、道德价值、道德品格、道德理性、道德情感、道德同一性、准道德特性等多种成分构成的。”(Marvin W. Berkowitz,[1998].The education of the complete moral person,www.uic.edu)斯洛汀的故事就是一个完整的道德的人的明证(路易斯·斯洛汀是一名原子物理学家,在美国洛斯阿拉莫斯工作,帮助研制原子弹。1946年,他在实验室做一项核试验。他像专家常做的那样,用螺丝刀轻轻地把一块块钚片聚集成一团,使它大到足以产生链式反应。不幸的是,螺丝刀突然滑落,钚片一下子靠得太紧。瞬间,每个人观察的仪器都显示出中子长在剧增,表面链式反应已经开始。整个房间充满着放射线。在这千钧一发之际,洛汀斯立即用自己赤裸的双手把钚分开。这实在是一种自杀行动,因为如此他感染了最大量的放射物质。接着,他冷静地要求七个合作者,标明意外发生时每一个人的正确位置,以便确定每一个人感染的放射物的量。之后他叫来医务人员,向他的伙伴致歉,并且说,他会死但其他人可以康复;后来的结果正如所料。故事源自黄向阳:《德育原理》[M],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2000年11月版,第107页),斯洛汀不仅有同情心和有效的思考,还有道德行动的勇气,此三者缺一都会造成一场灾难性的悲剧。
3.发掘“恶”的德育价值
应该说,关于“恶”的教育与关于“善”的教育是一个完整德育生活的有机构成,二者的统一才是对生活世界的真实反映。道德教育要承认生活中“恶”存在的客观性,但这并不是向生活中的恶妥协,而是以积极的眼光看待生活中的恶。我们自己不可能完全不干亏心事,我们生活中也不可避免地要遇到各种丑恶的事情。前者可以促进对自己的反省,而后者则可以激发我们的道德敏感性。我们在生活中经常遇到恶或不道德的事情,这些事情能够激发我们的道德良知,对我们道德敏感性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见到丑恶的事情,我们内心自然涌起厌恶、反感之情,有时甚至会义愤填膺,这种体验对我们的道德成长大有益处,我们的德性发展离不开这样的体验。“生活本身是复杂和多样的,善与恶相混杂的,恶的存在一方面意味着教化的重要性,另一方面也意味着恶本身是一种可以利用的教化力量,这并不是为恶的存在作辩护,而是在恶难以消除的条件下,人们怎样面对恶,是人们怎样追求善的必要条件。恶的存在意味着人的道德自我和德性品质永远面临着挑战,我们可能顺应恶,也可能与恶进行明智的抗争,这一过程本身就是自我的成长过程。”(金升鈜:《规训与教化》[M],教育科学出版社,2004年版,第318页)
当然,对“恶”的德育价值的挖掘是需要条件的。首先,得在适当的社会环境中进行的。如果生活中到处都是丑恶的事情,这就会给生活者以强烈的暗示——这样做是正常的。如果人特别是未成年人在充满不道德的环境中生活,就会慢慢认同这些不道德现象,就会不自觉地选择这种生活方式,因为在这种强烈的暗示之下,生活者的自主选择能力就会下降,也很难做出其他的选择。其次,还应把握度。青少年正处于生理、心理发展的关键时期,也是世界观、人生观形成的重要阶段,对各种社会上“恶”的理解能力、批判能力都不成熟。因此,在呈现各种具体的“恶”的问题时,如何把握其中的度,这是道德教育所必须考虑的问题。
另外,学校德育的改革总要归到德育目标、内容和方法的改革。在建设和谐社会的学校德育改革中,要教育学生清楚地认识我国的现实国情,学校德育必须结合我国的国情建构与之相适应的道德体系。由此,十六大提出:“要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与中华民族传统美德相承接的社会主义思想道德体系。”“特别要加强青少年的思想道德建设,引导人们在遵守基本行为准则的基础上,追求更高的思想道德目标。”因此,学校德育改革要从学生实际出发,将总体目标具体化,建立分层递进的德育目标,在目标要求上分不同层次,把对全体学生的基本道德要求同对其中的优秀分子的道德追求区分开来,把广泛性与个别性区别开来,使学校德育层次、有步骤地引导学生从低级向高级,脚踏实地地从基本的道德要求向较高的道德追求迈进。在德育内容上要有开放性和时代性,结合社会实践的发展不断修正和更新教育内容,使学校德育与社会实践紧密联系在一起。还要吸取融合古今中外的优良德育内容,特别要注意吸收中国优秀传统道德的精华,赋以时代的意义,用以陶冶学生的情操。在德育方法上要灵活多样,符合学生的特点,使其具体化,具有可操作性。
 
作者:徐萍(北京师范大学教育学院)
注:该文获首届中国青少年发展论坛塈中国青少年研究会2005年优秀论文奖。
 
(中国青少年研究会办公室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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