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年农民工就业质量问题的实证研究——以长沙市为例

发表日期:2010-08-23作者:作者:彭国胜编辑:system出处:

 

一、问题的提出

随着中国城市化进程的加速推进,上亿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到非农产业,我国农民工就业的压力日益增大,就业质量问题也日益突出,劳动权益受损范围扩大,劳动者地位下降。在这一历史性的进程中,作为农民工中的主力军的青年农民工已成为城市不可或缺的就业主体之一。但是,在日趋严峻的就业形势下,青年农民工的就业质量问题往往被数量问题所掩盖,没有得到学界应有的关注。

就业乃民生之本,就业规模的扩大与就业质量的提升是保障和改善民生的关键。从现实看,青年农民工的就业质量直接影响着其生存境遇和对主流社会的心理认同,进而影响到其社会公平感和生存道德;从长远看,更关系到“三农”问题的解决以及中国城市化的质量。因此,党的十七大报告指出“要坚持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加强政府引导,完善市场就业机制,扩大就业规模,改善就业结构……规范和协调劳动关系,完善和落实国家对农民工的政策,依法维护劳动者权益。”可见,在当前就业压力异常严峻的新形势下,不仅迫切需要深化对青年农民工就业行为与过程的研究,对青年农民工的就业质量的基本状况及影响因素展开深入的探讨也是十分必要的。

 

二、研究设计

1.变量界定

1)因变量:青年农民工的就业质量。本研究将青年农民工界定为年龄在16-35之间的没有城市户口,而在城市就业和工作的,以农村户籍为标示的农村进城务工经商人员。青年农民工就业质量的量化主要从客观指标和主观满意度来衡量。客观指标主要包括如下四个方面。

职业稳定性:通常是指一个人曾经做过的工作的平均持续时间。本研究对就业稳定性的测量指标为:从事某一份工作的持续时间或最近两份工作的间隔时间(用月数表示),为定距变量。

职业收入水平:这是用来衡量就业质量的最核心的要素。本研究中的测量指标为:就业后的工资待遇和福利水平(元/月),为定距变量。

职业声望:具体操作化为社会声望,为定序变量。

职业发展机会:能够具有上向流动机会和上向流动空间的职业发展前景是就业质量的一个重要方面。本研究测量职业发展状况的指标为:青年农民工的职业上向流动机会和上向流动空间,为定类变量。

关于就业质量的主观满意度,本研究以青年农民工的自我报告来测量,分为非常满意、比较满意、一般、不太满意、很不满意五个等级,非常满意即为5分,非常不满意为1分,类似于李克特量表,赋值后量化计算。

2)自变量:人力资本、社会资本、社会制度。人力资本:是指人们花费在教育、健康、训练和信息获得等方面的支出所形成的成本,它与物质资本的最大差别在于人力资本不能与其所有者分离。人力资本不是先天就有的,而是劳动者依靠后天的学习和训练所获得的,其中正规学校教育与职业培训是最重要的两种形式。本研究将青年农民工的人力资本归为先赋资本和后致资本。其中先赋资本包括性别、来源地、年龄等,为定类变量。自致资本包括文化程度、务工年限和政治面貌等,其中务工年限为定距变量,其余为定类变量。

社会资本:指青年农民工通过其社会关系网络和社会组织可获得的社会资源的总和。本研究主要考察青年农民工在就业过程中是否利用了既定的社会资本,以此来检验社会资本对其就业质量的影响,这样就不需要计算父母的社会经济地位,而只需测试行动者在何种程度上实际使用了何种类型的社会资本。本研究将主要从两个方面来分析青年农民工的社会资本变量及关系的强弱:其一是“外出务工时所利用的方式(靠自己还是通过强/弱关系等)”。其二是“是否同城里的人交过朋友”。对青年农民工来说,外出务工时所利用的关系变量涉及其通过何种途径从农村走向城市,这更多地是属于原生态的社会资本。那么,在其进城之后,能否获在城市社会中再建立新的社会资本,这对其就业质量无意也是很有意义的。我们用“是否同城里的人交过朋友”来测量这种社会关系再生产能力,以反映出他们能否在城市中建立起新的社会关系网络。此外,由于组织也是一种重要的社会资本,本研究还将考察青年农民工的组织化程度,以青年农民工“是否加入工会或其他农民工组织”这一问题来测量。

社会制度:本研究中的社会制度指狭义的制度,即以法律、法规以及组织单位规章制度为基本内容的正式制度。具体操作化为农村剩余劳动力输入输出制度、农民工就业指导制度、社会保障制度、继续教育制度、参与制度制定相关的民主制度等方面,为定类变量。

2.资料来源

本研究所使用的数据来源于湖南省教育厅重点课题“制度困境与机会缺失弱势群体共享社会发展成果问题的社会学研究”的调查,此次调查以长沙市的16-35岁的青年农民工为对象,所有样本均系随机抽样所得。抽样步骤如下:先按随机抽样原则在长沙市区抽取5个区,取芙蓉区、雨花区、岳麓区、开福区、星沙区5个市区;再按分阶段整群抽样的方法在每个区内各抽取5条街道,最后对所抽取25条街道的所有青年农民工进行问卷调查。此次调查共发放问卷320份,收回有效问卷301份,问卷有效率为94%

3.研究方法

对所获得的调查问卷资料,本研究利用统计软件SPSS11.5进行分析处理,并建立逻辑回归模型予以分析,充分挖掘了所获问卷资料的数量特征。

 

三、结果分析

1.青年农民工就业质量的基本现状

1)青年农民工的职业收入水平。调查结果表明,青年农民工的收入水平普遍比较低。其中,月工资水平在2000元以上的仅占11.3%。有78.1%的青年农民工没有达到个人所得税其征点(1600元),60.4%的青年农民工月收入不足1200元,31.5%的青年农民工月收入低于800元,特别是还有5.6%的青年农民工月收入在400元以下(见表1),远远低于长沙市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根据长沙市政府公告,长沙城区及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最低工资标准为600元,四县<>月最低工资标准为500元),只是比长沙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稍高(长沙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是130元。其中,散居民政双定救济对象是150元,集中供养的民政双定救济对象由是160元,市精神病院集中供养的民政双定救济对象是210元)。过低的收入水平制约着青年农民工的消费能力,并进而影响到其生活质量的提高。

 

1:青年农民工的职业收入状况

选项

频数

百分比

400元以下

17

5.6

400-800

78

25.9

800-1200

87

28.9

1200-1600

53

17.6

1600-2000

32

10.6

2000元以上

34

11.3

合计

301

100%

 

2)青年农民工的职业稳定性。国际上通常用一个人将一个工作保持6个月以上的可能性来衡量这份工作的稳定性。在这里,我们用青年农民工就业的平均持续时间来考察其就业的稳定性。把再就业的平均持续时间分为四个段,在考察就业稳定性时,这四个时间段分别代表四种不同的就业稳定性。其中:就业时间在3个月以下的就业稳定性很差,在3个月到半年的就业稳定性比较差,半年至1年的稳定性较好,1年以上的稳定性好。统计结果显示,青年农民工就业时间在3个月以下占46.5%,在6个月以下的占59.8%,其职业稳定性比较差(见表2)。

 

2:青年农民工就业时间分布表

选项

频数

百分比

3个月以下

140

46.5

3-6个月

40

13.3

6-12个月

23

7.6

12个月以上

98

32.6

合计

301

100%

 

3)青年农民工的这种职业非稳定性特征,在其更换工作的时间间隔方面进一步得以体现出来。在此次调查中,仅在2006年度,更换过工作的青年农民工就高达148人,占总体样本的49.2%,这意味着几乎一半的青年农民工在这一年内发生过职业流动。发生过职业流动的青年农民工平均半年就更换一次工作。其中,1个月之内换一次工作的占12.8%1-3个月换一次工作的占13.5%3-6个月就更换一次工作的占52.7%,也就是说半年之内就换一次工作的占79%,而9-12个月换一次工作的仅占9.5%(见表3),这一统计结果再次充分证明了青年农民工职业的非稳定性。

 

3:青年农民工两份工作的时间间隔

选项

频数

百分比

1个月

19

12.8

1-3个月

20

13.5

3-6个月

78

52.7

6-9个月

17

11.5

9-12个月

14

9.5

合计

148

100%

 

4)青年农民工的职业声望。本研究以社会声望来测量青年农民工的职业声望。统计结果显示,青年农民工职业性质的社会声望很低、较低、一般、较高和很高的分别为25.2%31.6%29.9%9.6%3.7%。将声望很低和较低归为低声望,将声望很高和较高归为高声望,则可以发现,低职业声望的青年农民工高达总体样本的56.8%,远远超过高职业声望者所占的比例(13.3%)。这一分析结果表明,青年农民工在城市中从事的主要是低声望的工作。

 

4:青年农民工职业性质的社会声望

选项

频数

百分比

很低

76

25.2

较低

95

31.6

一般

90

29.9

较高

29

9.6

很高

11

3.7

合计

301

100%

 

5)青年农民工的职业发展机会。调查结果显示,青年农民工进入城市以后其社会职业地位的变化并不大,只发生少数的上向流动,具体见表5

 

5:青年农民工的职业发展机会    

职业类型

进城第一个职业

目前从事的职业

频数

百分比

频数

百分比

建筑工人

38

12.6

20

6.6

商业服务业服务人员

95

31.6

68

22.6

工厂工人

33

11.0

13

4.3

个体经营者

73

24.3

131

43.5

机关、企事业单位临时工

9

3.0

7

2.3

饭店、商店、美容店等店主

9

3.0

14

4.7

包工头(企业老板)

1

0.3

6

2.0

公司职员

22

7.3

26

8.6

其他

21

7.0

16

5.3

合计

301

100%

301

100%

 

从表5可见,建筑工人、商业服务业人员与工厂工人的比例分别降低了6个、9个和6.7个百分点,店主和包工头(企业老板)都提高了1.7个百分点,公司职员提高了1.3个百分点。一般来说,店主和包工头(企业老板)的经济资源相对而言更为丰富,其对自身劳动的支配能力更强,其社会地位也更高。而与建筑工人、工厂工人相比,公司职员所从事的工作无论是技术含量、工作环境还是工资水平和福利待遇都更为优越。因此,以上统计数据表明,青年农民工在社会职业地位上发生了小规模的上向流动。此外,从表3-7可以看出,变化幅度最大的是个体经营者,提高了19.2个百分点。就总体而言,个体经营者比建筑工人、工厂工人等工作的自由度更大,收入水平也更高,因此也可以视为一种向上流动。可见,青年农民工进城后的流动空间仍然比较狭窄,其最大的上向流动空间主要限于个体经营领域。

青年农民工有限的上向流动机会和狭窄的上向流动空间构成了社会稳定的潜在威胁。根据克伯的观点,社会流动有利于社会的稳定。在一个没有社会流动的极度不平等的社会里,往往会出现暴力,而社会流动机制能鼓励人们通过自己的努力解决其各自的窘境。当向上流动的希望减小的时候,处于社会底层的人的本能反应和内冲动就是对整个分层系统的集体挑战,其结果可能就是暴力的阶级冲突(H R. kerboSocial sanctification and Inequalityclass conflict in Historical and comparative perspectivemigrant- HairInc1991P36)。

6)青年农民工的职业满意度。关于就业质量的测量中,青年农民工个体的主观满意度是非常重要的。我们将青年农民工就业质量的满意度细化到职业收入、职业稳定性、职业声望与职业发展机会等客观的指标上,并依据程度的不同依次划分为很不满意、不太满意、一般、比较满意和很满意五个等级,分别赋予1-5分。将很不满意和不太满意归为不满意,将比较满意和很满意归为满意,一般则介于不满意与满意之间。统计结果显示,在职业收入上,青年农民工不满意的占总体样本的52.4%,满意的仅占总体样本的15.0%,平均分为2.43;在职业稳定性上,不满意的占48.5%,满意的为19.3%,平均分为2.53;在职业声望上,不满意的为57.1%,满意的为12.0%,平均分为2.32;在职业发展机会上,青年农民工不满意的也超过了半数,占53.8%,表示满意的仅为17.2%,平均分为2.47(见表6)。可见,在就业质量的各个客观维度上,青年农民工的不满意程度均要远远高于满意程度,其对工作本身的满意度得分均低于中分点(3分),这一结果再次表明了青年农民工就业质量偏低的社会现实。

 

6:青年农民工对就业质量的主观满意程度(N=301

 

很不满意

n%

不太满意

n%

一般

n%

比较满意

n%

很满意

n%

均值

职业收入

7023.2

8829.2

9531.6

3913.0

92.0

2.43

职业稳定性

6521.6

8126.9

9732.2

4515.0

134.3

2.53

职业声望

7324.2

9932.9

9330.9

3010.0

62.0

2.32

职业发展机会

6822.6

9431.2

8728.9

3511.6

175.6

2.47

 

2.人力资本与青年农民工的就业质量

本研究使用多元共变分析方法来探讨青年农民工的人力资本因素与其就业质量之间的关系,并建立相应的多元回归模型,具体统计结果见表7

 

7:以青年农民工的人力资本因素为自变量建立的解释模型

自变量=

人力资本

因变量=声望

(逻辑回归)

因变量=收入

(线性回归)

因变量=稳定性

(线性回归)

因变量=

发展机会

(逻辑回归)

人力资本因素

模型一

模型二

模型三

模型四

回归

系数

显著度

回归

系数

显著度

回归

系数

显著度

回归

系数

显著度

性别

.254

.003

-.048

.211

-.095

.564

.012

.945

年龄

-.220

.000

-.193

.000

.105

.033

.035

.491

文化程度

.121

.231

.188

.013

.096

.325

.186

.001

政治面貌

.103

.045

.036

.714

.023

.876

.127

.015

务工年限

.003

.965

.024

.865

.116

.042

.067

.196

来源地

.014

.918

.104

.046

.096

.625

.054

.293

 

根据表7解释模型中的数据,可以得出如下结论:

1)对青年农民工的职业声望有着显著影响人力资本因素主要有性别(显著度为.003)、年龄(显著度为.000)和政治面貌(显著度为.045),从三者的回归系数来看,其作用大小分别为性别(.254)、年龄(-.220)和政治面貌(.103)。性别的回归系数是正值,意味着男性农民工的职业声望高于女性,表明现实社会中仍然存在性别不平等,女性青年农民工在就业过程中处于弱势地位。年龄的回归系数为负值,意味着青年农民工越年轻,其职业声望越高。政治面貌的回归系数为正值,意味着拥有党员身份的青年农民工,其职业声望要明显高于非党员身份的青年农民工。

2)对青年农民工的职业收入水平有着显著影响的人力资本因素主要有年龄、文化程度和来源地(其显著度分别为.000.013.046)。根据回归系数可知,年龄(-.193)与收入水平呈负相关,文化程度(.188)和来源地(.104)则与收入水平正相关。可见,年轻的青年农民工在就业过程中更具有竞争力。这与市场经济的要求是一致的,市场经济要求的是活跃的思维、充沛的精力和较高的现代素质,一般来说,年轻人更能符合这些要求。此外,文化程度在很大程度上影响着青年农民工的收入水平,文化程度越高,收入水平也越高。这证明了文化素质和专业技能在现代就业过程中的重要性。随着整个社会对文化技能的日益重视,具有较高文化程度的劳动者的收入高于一般的劳动者已成为普遍的社会现象。值得注意的是,在收入水平的影响因素中,来源地也表现出了一定的显著性——来自长沙周围四市县的青年农民工的收入高于本省其他市县,更高于外省。造成这种收入上的地缘差异的原因可能在于其所获信息的非对称性。一般来说,地缘越是接近,文化差异越小,也就越容易获取各种有用的就业信息,从而更有可能实现质量较高的就业。

3)对青年农民工职业稳定性有着显著影响的人力资本因素主要有年龄和务工年限,其显著度分别为.033.042。其回归系数分别为.105.116,均为正值,意味着青年农民工的年龄越大、工龄越长,其职业稳定性也就越强。从社会学的视角来看,大龄青年农民工的就业稳定性之所以强于低龄青年农民工,其原因在于:青年农民工达到一定的年龄阶段之后,上要赡养父母,下要抚育子女,承担着更为复杂的社会角色结构。这就在很大程度上削弱了其对职业变动的心理承受力,因而更少主动冒险、贸然行事,不敢轻易放弃自己所从事的工作。而且,由于年龄关系,大龄青年农民工无法像更为年轻者那样一切从头开始,在没有绝对的把握时,很少主动出击,去谋求更高声望和收入的职业。为什么青年农民工工龄越长,其职业稳定性也就越强?我们可以这样去理解:青年农民工的工龄越长,其职业经验就越丰富,对工作业务也就越熟悉,因而能够为用人单位减少时间和培训成本,并能创造更多的收益。在理性化原则的驱使下,用人单位无疑就更愿意留住工龄长的熟练工。这一统计分析结果与前面年龄对职业声望和收入的影响似乎存在矛盾,据此我们只能这样去推断才能获得合理的解释:年龄对于青年农民工就业质量的影响随着时间的推移而呈现出双重特征:对于青年农民工职业初期而言,年龄较大往往被认为具有更多的工作阅历,对就业稳定性是有帮助的;而在职业后期,年龄偏大却对青年农民工的职业声望和收入水平有着消极作用。

4)对青年农民工职业发展机会有着显著影响的人力资本因素主要有政治面貌和文化程度,其显著度分别为.015.001。性别的回归系数别为.127,表明拥有党员身份的青年农民工,其参与培训的机会和上向流动的机会要高于非党员身份的青年农民工。这一统计结果与当前的社会现实是比较吻合的。在当代中国的现实语境下,党员身份不仅仍然是一种比较重要的政治资源,而且对社会个体的升学、就业、参军入伍、招工招干乃至职业升迁都起着重要乃至“优先性”的作用。文化程度的回归系数为.186,意味着青年农民工的文化程度越高,其参与培训的机会和上向流动的机会也越高,这再一次证明了文化程度在现代社会职场中的重要意义。事实上,随着工业化的推进和知识经济时代、信息社会的来临,教育不仅仅是作为一种实现社会个体的社会流动的重要手段和工具而存在,更是作为一种基础性的社会资源而发挥关键性的作用(李培林、张翼、赵延东:《就业与制度变迁——两个特殊群体的求职过程》,浙江人民出版社2000年版)。

3.社会资本与青年农民工的就业质量

以青年农民工的就业质量为因变量,以社会资本因素为自变量建立回归分析模型,得到的具体结果如表8所示。

 

8:以青年农民工的社会资本因素为自变量建立的解释模型

自变量=

社会资本

因变量=声望

(逻辑回归)

因变量=收入

(线性回归)

因变量=稳定性

(线性回归)

因变量=

发展机会

(逻辑回归)

社会资本

因素

模型一

模型二

模型三

模型四

回归

系数

显著度

回归

系数

显著度

回归

系数

显著度

回归

系数

显著度

强关系

054

.098

.084

.221

021

.776

.067

.196

弱关系

-.020

.627

.133

.044

.116

.124

.125

.027

其他

.121

.231

-.096

.070

.046

.625

.054

.293

是否同市民交过友

.071

.375

.128

.037

-.087

.364

.721

.085

是否加入组织

.060

.517

.116

.046

.105

.033

.045

.383

注:青年农民工获取职业地位所使用的关系网络以“靠自己”为参照组。

根据表8解释模型中的数据,可以得出如下结论:

1)社会资本因素对青年农民工职业声望的影响均没有获得统计检验。这可能与本研究对社会资本的操作化存在缺陷有关。

2)弱关系、是否同市民交过朋友以及是否加入组织对青年农民工的职业收入水平均施加着显著影响,其显著度分别为.044.037.046。从其回归系数分别为.133.128.116可以推断,通过朋友、老师、师兄弟或同事的帮助获得职业、与市民交过朋友、加入了工会或农民工组织的青年农民工,更有可能获得更高的收入水平。

3)组织资本对青年农民工的就业稳定性影响显著(其显著度为.033),从其回归系数为.105可知,加入工会或农民工组织的青年农民工,其就业稳定性要明显强于没有加入工会或农民工组织的青年农民工。

4)弱关系对青年农民工的职业发展机会施加着明显的影响,其显著度为.027,从其回归系数为.125可以推断,通过朋友、老师、师兄弟或同事介绍获取职业的青年农民工,更有可能获得更大的发展机会。

4.社会制度与青年农民工的就业质量

本研究建立逻辑回归和多元线性回归模型来探讨社会制度因素对青年农民工就业质量的影响,具体结果见表9

9:以社会制度因素为自变量建立的解释模型

自变量=

人力资本

因变量=职业声望

(逻辑回归)

因变量=职业收入

(线性回归)

因变量=

职业稳定性

(线性回归)

因变量=发展机会

(逻辑回归)

社会制度

因素

模型一

模型二

模型三

模型四

回归

系数

显著度

回归

系数

显著度

回归

系数

显著度

回归

系数

显著度

老家是否有就业机构

.148

034

.170

.026

.095

.564

.010

.927

城市是否有就业机构

-.037

.712

-.085

.057

.110

.035

.035

.491

是否在家乡参加过培训

-.084

.476

-.166

.023

.054

.421

.186

.000

是否在城市参加过培训

.302

.000

.184

.010

.098

.046

.227

.000

是否购买保险

.185

.225

.081

.469

.076

.098

.067

.196

是否在城市享受低保

.018

.931

-.107

.179

.026

.625

.054

.293

是否参加过继续教育

.248

.039

.292

.031

.068

.073

.192

.004

是否参加过制度制定

-.092

.059

-.032

.774

-.046

.159

-.075

.246

 

根据表9解释模型中的数据,可以得出如下结论:

1)在所列的制度因素中,对青年农民工的职业声望有明显影响的是就业机构、就业培训和继续教育状况(其显著度分别为.034.000.039),其回归系数分别是.148.302.248,意味着能够享受城市就业机构服务、参与过城市就业培训和继续教育的青年农民工,更有可能拥有更高的职业声望。

2)对青年农民工的收入水平有着明显影响的是就业机构、就业培训和继续教育状况(其显著度分别为.026010.031)。可见,就业机构、就业培训和继续教育状况对青年农民工的职业声望和收入水平都有显著影响。就业培训对职业声望和收入水平均有显著影响,并且青年农民工在城市接受培训比在农村接受培训能够获得更高的职业声望和收入水平,这意味着在城市所接受的培训内容及方式更有利于青年农民工适应现代城市社会生活的需要,从而促进青年农民工的城市融入进程。是否存在政府就业组织机构和正规的就业渠道,是影响青年农民工就业质量的重要变量,这表明正规的、有组织的就业对于青年农民工而言更为有利。

3)在所列的制度因素中,对青年农民工的职业稳定性施加着显著影响的是城市的就业机构和就业培训,其显著度分别为.035.046。其回归系数分别为.110.098,均为正值,这意味着能够享受城市就业机构服务、参与过城市就业培训的青年农民工,其职业稳定性也更强。

4)对青年农民工职业发展机会影响显著的是就业培训和继续教育,其显著度分别为.000.004,从其回归系数均为正值可以推断,参加过就业培训和继续教育的青年农民工更有可能获得更大的职业发展机会。

5)从社会保障制度看,是否享受城市低保与是否购买保险与青年农民工的就业质量不存在显著相关关系,但是这并不能说明社会保障制度因素对青年农民工的就业质量没有影响。在调查中我们发现有权享受低保的青年农民工均是已取得城市户口的成功人士,虽然绝大多数青年农民工根本没有机会享受城市低保,但他们中普遍存在“大不了回家种地”的原始社会保障意识,这就在很大程度上影响到数据表达的偏差。从继续教育制度看,是否参加继续教育对青年农民工的就业质量影响十分显著,这说明教育在很大程度制约着青年农民工的职业能力,教育程度越高,其职业能力越强,其就业质量也就越高。从民主制度看,青年农民工“是否参与或建议某制度制订”对其就业质量影响不显著,这可能与青年农民工争取民主权利的政治参与意识淡薄有关系。青年农民工进城务工的动机主要是争取更多的经济收入,而较少关注民主权利。

 

四、结论与讨论

1.简短的结论

通过对湖南省长沙市301名青年农民工的实证调查,可以得出如下结论:

1)青年农民工的就业质量偏低。调查结果显示,青年农民工在就业上呈现出职业地位的低层次性、职业地位获得方式的传统性、职业收入水平的贫困性、职业变换的频繁性、职业上向流动机会的有限性和上向流动空间的狭窄性等鲜明的特征。青年农民工就业质量偏低的现状表明,城市化进程中的青年农民工在经济资源、组织资源、文化资源等方面处于相对贫乏状态,在社会等级上处于较低层次。

2)人力资本、社会资本、社会制度对青年农民工的就业质量均影响显著。首先,青年农民工内在的人力资本对其就业质量施加着相当显著的影响。其中对青年农民工的职业声望有着显著影响人力资本主要有性别、年龄和政治面貌;对青年农民工的职业收入水平有着显著影响的人力资本主要有年龄、文化程度和来源地;对青年农民工职业稳定性有着显著影响的人力资本主要有年龄和务工年限;对青年农民工职业发展机会有着显著影响的人力资本主要有政治面貌和文化程度。

其次,青年农民工的就业质量受到其原有关系网络和新建关系网络以及组织化程度的显著影响。其中弱关系、是否同市民交过朋友以及是否加入组织与青年农民工的职业收入水平显著相关;组织化资本与青年农民工的就业稳定性显著相关;弱关系也对青年农民工的职业发展机会施加着明显的影响。

再次,社会制度与青年农民工就业质量之间的内在相关性在本研究中也得以体现。在本研究所列的一系列社会制度因素中,就业机构、就业培训和继续教育状况对青年农民工的职业声望和收入水平都有显著影响;对青年农民工的职业稳定性施加着显著影响的是城市的就业机构和就业培训;对青年农民工职业发展机会影响显著的是就业培训和继续教育。

2.几点讨论

1)关于人力资本在中国市场转型期的作用。市场转型论的代表人物倪志伟(Victor Nee)认为,市场经济与再分配经济在资源配置方式上有根本的不同,收入分配的格局也将不同。在再分配体制下,劳动力和其他经济资源是按照国家的目标进行再分配。“再分配者倾向于满足自己”,所以受益最大的是等级体系中拥有行政权力、实施再分配的各级官员。市场经济则恰恰相反:在那里“直接生产者占有大部分剩余”(余传贵:《西方人力资本理论评析》,《财经理论与实践》2001年第9期,第14-16页)。因此,在经济体制从中央计划的再分配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变过程中,控制资源和占有经济剩余的权力也发生转移,即从党政官员转向直接从事生产活动的人。市场转型论有两个基本推论:一是人力资本升值假设:在市场化进程中,人力资本、特别是企业家资质的经济回报呈上升趋势;二是政治资本贬值假设:相对于人力资本回报,党政官员的经济收入呈下降趋势。

在现实的中国社会情境中,人力资本的作用仍然是复杂的,这很大程度上是源于劳动力市场的断裂。一部分原因是体制性的约束,比如户籍、土地和国有行业的工资决定机制等等。另一部分原因是劳动力市场的重要主体——青年农民工本身就处于一种社会的断裂的过程中。即使是这样,通过计划体制渠道取得工作的比例也已大大地降低了,人力资本将在劳动力市场中起着重要的作用(张敦福:《现代社会学教程》,高等教育出版社2007年版,第149页)。对社会资本的分析表明,劳动力市场的资源配置机制己开始呈现出市场本身的特性。这一特性更强调作为弱关系的就业信息,而不是作为强关系的人情的影响。人力资本和社会资本再生产的价值在青年农民工群体的就业质量上得到了体现,这也从另一个方面表明市场作用机制对传统文化的强大冲击力。

2)关于社会资本的文化解释和结构解释。西方的社会资本理论无论是格拉诺维特的信息桥、林南的社会资源层级分布、还是科尔曼把社会资本看作是微观与宏观的纽带,都是从社会结构的角度来理解。结构解释关注稀缺资源的配置,认为社会关系会随社会结构的改变而改变。社会资本概念正是指个人通过社会联系涉取稀缺资源并由此获益的能力(边燕杰、丘海雄:《企业的社会资本及其功效》,《中国社会科学》2000年第2期)。但是,当我们从中国人的日常人际交往来理解作为一种关系的社会资本时,就形成了完全不同的解释模式,即从传统和文化的角度进行解释。文化的解释把社会资本看作是一种文化结构,甚至是一种心理结构。对于文化解释又有强弱之分。强文化解释认为文化传统是一个人行为的最终根据,一旦为某一文化所塑造,便极难改变。即使处在变化了的环境中,行动者也会按传统的方式行事。弱文化解释强调路径依赖或者文化堕距,这一观点也认为文化传统是社会构成的原因,但它不认为文化是不可改变的,只是这种改变是一个长时段的历史现象,很难从个体身上体现。文化解释强调中国情境的特殊性。认为中国传统社会是一种强信任关系,重要的是信任度的强弱,而不是交往关系的强弱。有学者提出关系资本(彭庆恩:《关系资本与地位获得》,《社会学研究》1996年第4期)、社会关系资本化(张海东、杨隽:《转型期的社会关系资本化倾向》,《吉林大学社会科学学报》2000年第1期)、特殊主义关系(李路路:《私营企业主的个人背景与企业“成功”》,《中国社会科学》1997年第2期)等。

文化解释和结构解释的分歧不在于行动者在一个新的社会环境中会如何行动,而在于行动者在此社会环境中是否可以自行选择其可能的行为方式。比如说,我们发现进城农民工只同城市中的亲戚和老乡来往,那么,持文化观的人会认为农民工本来可以在工作生活中摆脱原有的关系而同城里人来往,但是文化的影响使其没有这么做;而持结构观的人会认为是制度的约束(如户籍或城市对他们的歧视政策)使农民工发现其只有继续依赖原有的关系网络才能在城市中生存下去。这样,我们关注的焦点应该从行动者如何行动转向行动者是否可以选择不同的行动。

从已有的研究来看,虽然不少学者都会提到中国对乡土关系或人情关系的注重,但是在分析过程中,又都承认结构性要素的存在。比如在进城农民工研究中,有学者指出正是城市无法提供制度化的弱信任关系,才使进城农民工不得不回到原有的信任关系中去(翟学伟:《社会流动与关系信任:也论关系强度与农民工的求职策略》,《社会学研究》2003年第1期)。在求职过程研究中也发现对人情的注重与再分配经济体制本身的特点是紧密相关的(边燕杰:《找回强关系:中国的间接关系、网络桥梁和求职》,中国社会科学院社会学研究所:《中国社会学》<第一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2年版)。本研究的数据分析显示,社会资本中的强关系作用并没有出现预计的重要意义,林南的弱关系强度效应假设却得到一定程度上的证明,同时,社会资本的再生产扮演着重要的角色。这一发现支持了对社会资本的结构解释,却没有支持在国内运用得更广泛的对社会资本的文化解释。也许,这与本研究设计的不足有关。

3)关于制度困境与机会缺失。农民工的出现是我国制度变迁的产物,但是大多数农民成为农民工后,并没有融入到城市生活中去。据统计,虽然我国每年向城镇转移的劳动力达8000万人之多,但在城镇长期居住下来的只占20%-25%,大部分的农民工仍然属于“候鸟”型的:平时在外打工,农忙时还要回家耕种(郭婵、罗剑朝:《农民工社会保障问题研究》,《农村社会保障》2005年第4期,第83页)。为什么农民工长年在外工作却依然保留着如此尴尬的“两栖”身份?其主要原因在于国家相关制度供给不及时、不完善或制度在具体执行过程中失范的结果。由于具体政策的原因,农民工虽然能到城市打工,但没有被纳入到产业工人的范畴。农民工与城市产业工人从事同样的产业,付出同样的劳动,但却同工不同酬、不同时、不同权。他们虽然在城市打工多年,但却始终是城市的边缘群体。他们的合法权益得不到保护,劳动条件恶劣,生活条件艰苦,不能与用工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也不能参加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农民工在工作中受到的身体伤害得不到合理的赔偿,他们的工资经常被拖欠,他们的子女不能享受城市的义务教育,进城农民工的职业培训、劳动保障及其他服务和管理经费往往是由农民工自己负担。国家对农民工的保护政策即各种制度不到位,相关的农民工维权机关不健全,农民工成了工作在城市,根却在农村的“两栖人”(张秋立:《我国农民工管理制度研究》,郑州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第29页)。可见,如果不对现有的制度缺陷予以彻底的清理,青年农民工就业质量偏的社会现实就可能一直维持下去。

 

五、对策建议

青年农民工就业质量偏低,影响着其社会认同感,并严重制约着其获取经济、政治和文化资源的能力,损害了其社会公正感和生存道德,加深了其业已存在的相对剥夺感,使暴力性和对抗性冲突更加具有了现实的可能性。因此,有必要采取正确的策略,提升青年农民工的就业质量。

1.积极提升青年农民工的人力资本

1)积极借鉴国外的农民培训模式。目前国外的农民培训模式主要有三(谭骆艳:《青年农民工的人力资本投资模型分析》,北京交通大学出版社2006年版):其一为东亚模式,是指适应于人均耕地面积低于世界平均水平,很难形成较大的土地规模经营的农业生产特点,以政府为主导,以国家立法为保障,以不同层次和类型的培训主体对农民进行多层次、多方向、多目标的教育培训的农民培训模式。主要代表国家为日本、韩国。其二为西欧模式:是指体现以家庭农场为主要农业经营单位进行农业生产的特点,以政府、学校、科研单位、农业培训网四者有机结合,通过普通教育、职业教育、成人教育等多种形式对农民进行教育培训的农民培训模式。主要代表国家为英国、法国和德国。其三即北美模式,是指适应以机械化耕作和规模经营为主要特点的农业生产,通过构建完善的、以农学院为主导的农业科教体系,实现农业教育、农业科研和农业技术推广三者的有机结合,从而提高农民整体素质的农民培训模式。主要代表国家为美国。以上培训模式具有重要的启迪意义,有必要深入挖掘其合理内核,为我所用。

2)建立一整套有中国特色的青年农民工教育、培训体系。阿玛蒂亚·森在《作为能力剥夺的贫困》一文中指出,教育作为一种基本能力,其被剥夺与否,是衡量社会是否提供给底层一条改变其命运的通道以及政府的公共政策是否得当的核心因素所在。更好的基础教育和卫生保健能直接提高生活质量,还能提高了一个人获得收入的能力,使其免于收入贫困(阿玛蒂亚·森:《作为能力剥夺的贫困》,河北教育出版社2001年版,第53页)。所以,妥善解决青年农民工受教育、培训问题,直接关系着他们的生活质量和生存能力。

当前,青年农民工教育培训的现状远远落后于社会发展的需要。调查结果显示,绝大多数青年农民工都没有受过正规的岗位教育培训,他们的工作技能基本上是在打工过程中逐渐掌握的,或者他们所从事的工作是不需要很多技能,也即是次级劳动力市场。城市人口免费或支付较少费用就可以参加如职业培训、再就业培训等继续教育,而青年农民工很难享受到这种权利,这种制度性歧视削弱了青年农民工获取资源的能力,严重影响了其就业质量。因此,要确保青年农民工享受公平的受教育培训的权力,做好制度性和机制性保障,建立一整套中国特色的青年农民工教育、培训体系是关键:

第一,建立法制化的培训管理机制。要将立法贯穿于农民工教育培训发展的全过程,内容要涉及培训的各个要素和各个领域。无疑,培训管理法制化是青年农民工培训事业得以迅速发展的根本保障。 

第二,培育多元化的培训主体。培训主体应该包括:一是各级科技教育培训中心;二是高中等职业院校;三是企业与民间的各类培训服务机构;四是各行业协会、教会及农村经济合作组织;五是各级技术推广服务体系;六是远程教育网络。

第三,形成科学化的培训体制。要通过积极的探索与实践,逐步形成以政府为主导,以职业院校为基地,以社会培训机构为补充,职业教育、科研、推广相结合的青年农民工培训体制。这种体制具有以下特征:一是国家统筹规划青年农民工的培训工作。二是由国家相关主管部门全面负责和统一协调青年农民工培训工作,其他相关国家主管部门则予以配合。三是中高等职业院校是青年农民工培训的主要阵地,应形成教育、科研、推广相结合的培训体系。四是应广泛吸收社会中介培训机构参与。

第四,探索多样化的培训方式。青年农民工培训机构除开设与科学知识相关的专业课程外,更多的是根据本地区的特点以及产业发展和经济结构的需要开设课程。这些课程应具有范围广,门类多,具有较强的实用性、科学性和灵活性等特点。应既有多类型、多层次的中等职业教育和高等职业教育,也有各种类型的短期、长期培训和面向全社会的职业知识推广教育。

第五,形成规范化培训投入机制。应加大政府对青年农民工培训经费的投入力度。在注重发挥政府拨款主渠道作用的同时,也要注意多方面筹集经费,积极引导社会各界的参与。

2.努力发展青年农民工的社会资本

1)保留城市中农民工集聚地,维系和发展关系型社会资本。科尔曼认为,稳定是社会资本的重要形成条件,“个人流动将使社会资本赖以存在的相应结构完全消失”(李惠斌:《社会资本与社会发展》,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0年版)。青年农民工的社会资本主要集中在由亲缘、血缘和地缘连接的社会关系网络之中,从社会网络的规模上讲,青年农民工由农村熟人社会迁移到异质性很强的城市社会,这种空间位置的移动必然使其社会关系网络变得狭小,与一般城镇居民的社会资本相比,农民工本来占主导地位的关系型社会资本由于严重缺失而少得多。青年农民工进城的确是利益驱动,但一旦进城后就必须建立自己的社会关系网络,发展社会资本,理由很明显:第一,社会资本不仅是资源获取的手段,也是发展的目的,这是由人的社会性所决定的。第二,关系型社会资本可以消除进城农民上的孤独感,特别是在进城初期,城市居民的异质性、生活方式的陌生使农民工倍感孤独和寂寞,此时此刻,亲戚、老乡、朋友、同辈群体等对农民工来讲是一种精神慰籍的方式,从与熟人的交往中可以找到生活的快乐。第三,关系型社会资本的存续和发展是农村熟人社会关系在城市的发展,这种关系沿袭了相互帮助、相互关心的功能,对青年农民工解决衣食住行等方而的困难发挥积极作用。因此,维护某些“城中村”是必要的。但是,今后应着重加强对这些城中村的规范化管理,比如把社区管理机制引入其中,加速城市青年农民工的市民化进程。

2)加强组织建设,增加青年农民工的组织型社会资本。根据格兰诺维特的“强关系”和“弱关系”理论,往往是弱关系对人们的求职更有意义,因为“强关系”大多由同质群体构成,而“弱关系”大多由异质群体构成,而异质群体的交往面宽、差异大,能提供更多的信息。以上理论更适合信守普遍主义原则的欧关国家。中国社会信守特殊主义原则。当前的资料也表明人们求职更多依靠强关系。但是,随着人们价值观和就业理念的变化,以强关系为纽带的社会关系网络也面临着越来越多的挑战(赵立新:《从社会资本视角透视城市农民工就业》,《兰州学刊》2005年第5期):第一,沿袭下来的、建立在特殊主义原则基础之上的传统社会关系网络在义务方面具有明显的不对称性,因为亲情缘故,一方可能承担更多的责任而感到备受委屈,这样就可能破坏原始的亲情关系。第二,被带出来的青年农民工还有可能成为带出者的竞争对手,从而出现“带出徒弟,饿死师傅”的现象,这一点在弱关系居主导地位、就业形势严峻的城市社会是很容易发生的。第三,道德支持系统弱化使以强关系为纽带的社会关系网络对就业的积极作用就难以正常发挥作用。因为道德性工具是强关系社会网络发挥作用的主要支持系统和必要条件。组织是一种围绕共同目标而建立起来的社会群体,是一种典型的以弱关系为纽带的社会关系。加强组织建设,发展以弱联系为内容的社会资本已经变得越来越有意义。结合青年农民工就业的实际情况,政府和有关部门应着重做好以下工作:一是积极发展中介组织,向青年农民工提供足够多的、含金量高的就业信息。二是发展青年农民工工会组织,使青年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得到更可靠的保护。三是健全青年农民工就业服务组织,以降低外出务工的风险。

3.不断完善现行的社会制度体系

1)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目前中国的工业发展早已完成了原始积累,中国社会进入工业反哺农业的阶段。在这个意义上户籍制度已经失去了存在的基础。户籍制度改革的终极目标就是要使居民可以自由迁徙,实现宪法所赋予公民权的平等,从而有效的排除城市农民工因为户籍而在生活、就业以及子女就学等方面所受到的阻碍。户籍改革显然不是将户口一迁了之的问题,它背后更是涉及到劳动就业、子女教育、医疗养老保障等与进城者切身相关的利益。在市场经济发展的客观条件下,要改革户籍制度,应将旧体制附加在户籍制度上的其他配套制度从户籍制度上剥离出去,弱化户籍制度在维持社会秩序、资源分配秩序等方面的作用,减少户籍“先赋”因素,加强产权、文凭、技术等方面的作用,使其逐渐取代户籍制度维护秩序的功能。从社会公正理论视角来看,一个人要通过个人的奋斗、努力才能获得文凭、技术,从而提升自身地位的这种“后赋”社会屏蔽制度应该比只凭户籍制度来“先赋”地位显得更要公正,更有助于提高青年农民工群体的积极性和创新精神。

2)创建平等竞争的就业制度。现代社会职业地位已经成为社会地位的主要决定因素,确保就业的机会平等是解决青年农民工就业质量问题的必然途径。平等竞争权是一项基本的人权,是人类社会成员应当享有的权利,是社会所承认的必须且应当得到的权利。平等竞争权最核心的是平等的市场准入权,也即不加歧视的就业权。广义上说,还应包括自由居住权、同等享受教育权、同等社会参与平等权等等。要创造平等竞争的制度,就要转变城市政府的观念,正视农民工在城市现代化建设过程中的积极作用,消除政策制定中的城市中心主义倾向,建立统一的、开放的劳动力市场,为城乡劳动力的公平竞争创造良好的社会经济环境。

平等竞争体现了罗尔斯所谓的“机会公平平等原则”。“在社会的所有部分,对每个具有相似动机和天赋的人来说,都应当有大致平等的教育和成就前景,那些具有同样能力和志向的人的期望,不应当受到他们的社会出身的影响。”(罗尔斯:《正义论》,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8年版,第69页)也就是说要遵循就业机会人人平等的原则,一切职业向一切劳动者开放,实际就业岗位的取得与否取决于求职者的水平和能力,而不在取决于求职者的户口、出生地和身份。让每一个竞争的主体在竞争的起点上处于平等的地位,受到同等规则的约束,谁也不比谁具有先发优势,谁在竞争中取胜取决于资本、技术和人力资本等综合因素比较。这样,有利于促进城市居民和农民工的良性竞争,从而有利于形成统一、有效的城乡合一的劳动力市场。制定管理政策和办法,要摈弃歧视观念,维护青年农民工的合法权益,简化程序,切实减少各种收费,减少各种不必要的证件,降低青年农民进城打工的成本。为农民进城打工创造良好的环境,要针对农村劳动力流动的特殊方式,建立劳务市场,提供就业信息服务;拓宽就业渠道,解决青年农民工在就业信息方面非对称性弱势状况;要针对进城青年农民工这一特殊群体,加强就业指导与培训,改善法律援助、劳动安全、子女教育、计划生育等方面的服务,帮助青年农民工在生活和就业上同时摆脱弱势状况。

3)推进青年农民工社会保障制度建设。其一,对于同样以工资为主要生活来源的青年农民工,他们的社会保障体系同样应该以养老、医疗和失业份人块为核心。但是,由于面临的特殊困难,这三大主体的重要性排序会有所变化,并且内容有所扩展。具体地讲,当务之急是构建包括工伤保障和疾病保障的健康保障,其次是失业保障体系,最后是养老保障。关于青年农民工社会保障的资金,可以采用“以土地换保障”的机制,用土地使用权信托、抵押等方式来筹集(简新华、张建伟:《构建农民工的社会保障体系》,《中国人口·资源与环境》2005年第1期,第115页)。其二,扩大城镇社会保障体系的覆盖面,将已在城镇就业的青年农民工直接纳入。这种途径不考虑现存户籍制度,也不考虑由此带来的城乡人员身份的差别,以同工同权作为基本出发点。这种同工同权既包括同样享受城镇社会保障待遇,也还包括进入工会等其他方面的权利。从长远看,这是一种符合市场经济要求的方式,有利于全国统一的劳动力市场的形成,有利于打破城乡壁垒,也有利于体现公司的基本权利。它绕过了制约当前农村户口人员的户籍壁垒。目前,随着城镇社会保险覆盖面由国有企业、集体企业向三资企业、个体私营企业的逐步扩大,通过这一途径也正在吸纳一批农民工进入到城镇社会保障的范围。其三,为青年农民工建立“公共劳动”形式的“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它实际上属于社会救助的范畴。当青年农民工进入到城市后,可能因暂时没有找到工作而丧失生活来源,政府及有关部门可以向他们提供有偿的公共服务型劳动,直到他们找到工作为止,这实际上是面向青年农民工建立的一种特殊的最低生活保障机制(汪来杰:《建立农民工社会保障制度的障碍及对策经济师》,《中国人口·资源与环境》2005年第2期,第48-49页)。

 

注:该文获第五届中国青少年发展论坛塈中国青少年研究会2009年优秀论文三等奖。

作者单位:贵州师范大学

责任编辑:杨长征、黎陆昕

(中国青少年研究中心科研管理部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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